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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3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冰点时评

网上司法拍卖动了中拍协的奶酪?

舒圣祥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7月13日   02 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的“司法拍卖平台”日前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所拍一宝马7系轿车与欧蓝德轿车分别以33.09万元与6.7万元成交。这场“特殊的拍卖”引发拍卖界颇多质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此举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新京报》7月12日)

    拍卖距离普通公众日常生活较远,一方面因为暴利而水很深,另一方面因为不够透明。其中,司法拍卖在拍卖行业占据一定市场,不乏厦门远华案、三鹿奶粉破产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内行都知道,司法拍卖是买便宜好货的绝佳机会,有些房子甚至豪宅可能连市价一半都不到,普通公众对于具体拍卖信息很难知晓更无从参与。因为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司法拍卖可能往往对中拍者更为有利,拍卖企业却只管收取佣金手。

    现在,地方法院将较小范围的司法拍卖搬到淘宝网这样的知名网络平台上,一是让拍卖信息更透明,二是方便了普通公众参与,三是能让案件当事人受益,如果能规范操作,至少不会是一件坏事。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面临执行难,通过淘宝拍卖可以使受众面更宽,拍卖所得财产就可能更高,当事人权益就能在最大范围内尽快得到救济。此外,还能避免案件的暗箱操作,有利于社会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可是,如此创新之举却遭到中拍协措辞激烈的反对。它表面透露出的,虽是对拍卖法规权威的维护以及对拍卖市场秩序的关切,但网上司法拍卖之所以能赢得公众和法院支持,必有其可取之处;而作为中介机构代表的中拍协,之所以愤怒不已,恐怕还是怕网上司法拍卖抢了自己饭碗,极度压缩了自己的利润空间——假若更多地方效仿,那拍卖企业损失的无疑将是一块大蛋糕。

    在现有法律层面,淘宝网确实不符合《拍卖法》关于拍卖人的规定,而且法律还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但是,网络平台其实形同提供拍卖场地的酒店,地方法院可否自行拍卖,法律对此至少没有禁止;在修改法律之前,网上拍卖也许还可以安排一个线上拍卖师。只要网上拍卖的创新最终被法律许可,那按照“价高者得”规则落实就可以,网上拍卖师倒也不一定必要。

    总之,淘宝拍卖有助于探索拍卖机制多元化,并推动进一步的立法完善。反倒是中拍协该扪心自问:当下拍卖市场难道还不够混乱吗?“拍卖不为卖就为骗取手续费”之类乱象已被曝光多时,而网上拍卖充其量只是提供了一个更为透明的平台而已,当事方本身不是拍卖机构,不会增加拍卖市场的混乱,就像当下拍卖市场的混乱不能归咎于出租场地的宾馆饭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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