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暑一过,天越来越热。有一种不耐烦若有若无隐隐约约,一天天一点点膨胀。不耐烦些什么呢,也并没有特别具体的事,就是时时想逃离这个四方屋子,扔掉天天看腻也做腻的一切,哪怕就几天。
又一个热得不成样的黄昏。常听的那档歌曲节目,突然飘出了“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歌词一个字一个字悠悠然飘动在屋子里,那一瞬,我像站在大冰箱前,猛地拉开冷冻室的那扇门,骤然奔袭出一股冷气,浑身上下给了那么狠狠的一激,爽呆。我停下手里正做的事,站在那儿,把整个歌一声不吭从头听完。
《鸿雁》,从歌词,到意境,与此时此刻周遭的高温闷热,实在是太风马牛不相及了,在盛夏京城,我跟你聊“歌声远琴声颤,草原上春意暖”,你完全可以骂我:哪根筋搭错了啊,你!
悲催的是,我们要在庸常日子里感受幸福,往往就只能寄望于一次又一次的“搭错线”。难道不是?就譬如这次,在这么一个碌碌而无聊的日子,《鸿雁》,把我多年前的一些记忆送了回来。那些在大草原大沙漠的日子,既历历在目,也恍若隔世。
2000年6月,第一次去大西北。住甘肃与内蒙古交界的酒泉卫星中心,那次的团队目标是走巴丹吉林沙漠。那半个多月,似乎就绕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周遭活动。进沙漠前,在沙漠外围的村子歇脚过夜,当地人款待贵宾的,自然是杀羊煮肉、大口喝酒,在老乡友善的目光下,我吞下被当地人视为待客贵礼的羊尾。那是一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蒙古包夜晚。
同年8月,再度走西北,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内蒙古的那段行程,竟然又是阿拉善,又是额济纳。抵达当夜,遭遇停电,8月的草原,六七级风裹挟着沙尘。多年过去,我还记得在招待所的那个门窗、屋顶多处残破的澡堂里,我们听着屋外鬼哭狼嚎般的风声破窗而入,穿澡堂而过。
这两趟西北行,看得最多的,是茫茫沙漠,干枯的胡杨,绿意葱茏的北疆草原,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又隔两年,我在新疆南部,睡着长途卧铺汽车,走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和田、喀什、库尔勒,来回折腾半个多月。
2004年夏冬两季走了两趟内蒙古,则是距今最近的草原记忆。那年8月,跟着车队走内蒙古东部,在雷电交加瓢泼大雨中,沿着呼伦贝尔大草原边缘,赶往扎兰屯、满洲里。就是那次赶路,看到了草原上的雨后彩虹。
看上去,这一切依旧与《鸿雁》这歌没什么关系。这一切是我的西北记忆,而《鸿雁》装着蒙古族人的望乡情结。再者说,当年那几趟横跨千里的西北行,一路相伴的歌声,是亚东、腾格尔、容中尔甲。那时,还没有《鸿雁》。
然而当几年前,在北京,第一次听到《鸿雁》,我却在第一秒钟被它震慑住了。“天苍茫雁何归,心中是北方家乡”,那一刻,那些在内蒙古、在新疆、在甘肃、在草原沙漠戈壁滩上游荡过的日子,一个个清晰起来。
也许人与人之间确实有那么一种气场。朋友中有很多很多内蒙古人、新疆人、甘肃人。在过去那些一起喝酒唱歌的日子,唱得最多的,真的是那些歌颂内蒙古、新疆的歌,《草原恋》、《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天堂》、《父亲》、《草原之夜》、《怀念战友》……当然也少不了这首《鸿雁》。跟他们唱西北的歌,聊西北风光,喝西北烈酒,这一切发生在生于岭南长于岭南的我身上,多不可思议啊,不是吗?
大城市里实在是太嘈杂了。这两年的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期待安静。当摆脱不掉心生厌倦的现实,让自己高兴的一个笨办法,就是去听些舒缓的、柔美的、裹着某种情怀的慢音乐,给自己做心灵按摩。而《鸿雁》就属于这类。
喜欢《鸿雁》,并不意味着我有多想重回十多年前那些奔波的日子,不是的,喝酒吃肉熬夜写稿赶路的日子,不再是如今的我所能承受得住的生活。《鸿雁》让我想起的,只是一段青春的蹉跎。那些奔走,你可以视为该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一段好时光生生被我浪费掉,也可以视为是一段弥足珍贵的生活历练。无论是无谓的蹉跎,抑或是珍贵的经历,是错是对,留下的烙印,都已无法抹去。
周日下午,我重新找出《鸿雁》,一个人在洒满阳光的屋子里反复听,眼泪无声地爬满脸颊。流泪的原因,或许并不仅仅因为《鸿雁》,而是在《鸿雁》前,我反复听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有这些貌似奇怪的举动,都是为了眼前的“踏歌行”。李宗盛《给自己的歌》里说,“岁月你别催该来的我不推,该还的还该给的我给,岁月你别催走远的我不追,我不过是想道尽原委”。《给自己的歌》后我放出了《鸿雁》,“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两首歌,一首冷静地活在当下;一首还在忆往事话当年。从风格到内涵毫无交集的两首歌,奇妙地串联起来,猛烈地敲打着我。
陈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