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雨,让北京两个群体之间的反差和对比显得格外刺眼:亮丽的“双闪车队”让人备感温暖,宰客的出租车让人万分揪心。对此,媒体提出供人们反思的问题,为什么当这个城市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些出租车司机选择的是熄火回家,而不是载客前行?是什么让他们如此顾虑重重?是什么让他们一步步远离职业的底线?(《中国青年报》7月25日)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很多出租车司机都对“双闪车队”队员们的举动表示钦佩,还有的人表示,“如果我有私家车,我也想出门帮他们”。善心和良知未泯的个体,一旦披上职业的外衣,用职业的思维去考虑问题时,就变得不道德、不职业,就说明制度安排出了问题。如果说暴雨成灾是全社会所要面临的共同风险的话,若要调动所有的相关力量来分散风险,就应该让每一个人都成为风险的分担者,以及分担这种风险的受益人。
出租车司机之所以不愿意在暴雨中主动分担风险,是因为在分担的过程中,他们只是风险的承受者,并没有享受到任何的预期收益。出租车司机一旦在恶劣的天气下出车,车辆受损后,自己不仅无法获得减免“份子钱”之类风险分担,还要承受车辆受损的大部分损失。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无论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出租车公司都是旱涝保收的旁观者:“份子钱”一分都不会少,甚至面对舆论铺天盖地的指责,也会轻松地转嫁为“一些司机职业水准不高、道德水平不够”。原本是两个主体共同分担的风险,却不幸变成了由出租车司机独担,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没有任何“归属感”的出租车司机,面对风险时要躲着走、绕着走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租车司机在暴雨中的“不佳表现”,不仅因为出租车没有真正拿出真金白银为出租车投保“交强险”,更重要的是,出租车行业作为一个公共服务行业,其管理者和服务的具体提供者之间,并不是一个责任共同体,而是一个畸形的利益共同体——垄断经营,使得出租车公司成为旱涝保收的绝对受益者,出租车司机成为风险自负的绝对受损者。如此畸形的利益分配格局之下,站在服务第一线的出租车司机,其实很多时候是在替出租车公司分担风险、背负骂名。
为什么暴雨关头还以“高度敬业精神”来收取过路费的行为让人反感,为什么暴雨刚过就对遭受雨灾而“被违章”的车辆贴条让舆论不满?其中共同的一个因素是,一些管理者面对社会共同的风险,总是把自己作为旱涝保收的旁观者,而不是社会风险的分担者。事实上,任何社会风险都是共同的,你总是置身事外,也就别怪总是被人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