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北京市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有关工作情况,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办理及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草案还规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应向社会公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京华时报》8月8日)
每年全国和各地人大代表会议上,代表们通过提案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和公众热议的话题。而这些建言献策的“下文如何”,由于公众缺乏制度化的了解渠道,始终像谜一样“养在深闺人未识”。
当然,公众不知道并不代表这些建言献策没有被办理。相反,一般行政机关对于代表的建言献策都不敢怠慢,都会依法进行回复。但是,由于这样的办理过程属于“点对点”的沟通、交流和反馈,回复的效果有时候很难尽如人意。在“点对点”的回复模式下,不要说人大代表对于不尽如人意的回复没有太多的约束权,即便有,也很容易由于不公开操作而被“内部协调掉”。
好的问政,应该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即代表提出问题,问题所涉及的部门予以回应,之后代表再针对回应提出问题……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不敢说某个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至少行政机关会感受到强大的问政压力,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如果代表建言献策的全过程从内部操作变成公开事项,代表问政的含金量就会大大增加。根据公开的情况,公众可以对某个部门的答复办理情况进行品头论足。回复的内容究竟是敷衍了事还是认真对待,一旦置于民意的火眼金睛之下,自然一目了然。这将对回应代表建言献策的行政机关,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其不认真对待都难。
同样,这样的公开也会对人大代表形成强大压力。作为人民的代表,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如何,从其建言献策的内容就可以看出端倪。当代表问政的具体表现形式,被放置阳光下“晒一晒”时,那些滥竽充数的代表,会很快现出原形。由此,一个民意“压力链”就会形成——公众向人大代表履职施加压力,感受到民意压力的人大代表认真负责地议政,同样感受到问政压力的行政机关,会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当然,这样的民意“压力链”若要完全形成,仅有公开还是完全不够的。比如,还应该保障问责权,让选民能够及时罢免那些不尽职尽责的人大代表,以及让人大代表能够及时问责失职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