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王梦婕)今年3月28日,本报以《给已注销公司发采矿证,河南省国土厅成被告》为题,报道了河南省桐柏县毛集镇矿产品开发公司以“已注销”之身,非法骗取采矿许可证近8年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25日,国土资源部宣布将该案增列为2012年度挂牌督办案件。
今天,国土部执法监察局查处二处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通报称,目前督办正按程序顺利进行。调查重点放在该公司涉嫌违法骗取采矿证上,并可能对公司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件办理当中,职权部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在调查之列。
该负责人透露,2004年10月,河南省桐柏县毛集镇矿产品开发公司(民营企业)在其工商营业执照已被注销的情况下,持伪造的工商营业执照,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铁矿采矿权审批登记并获得批准。此后,该企业又持伪造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3次申请办理了采矿权延续。目前,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已责成将该公司伪造工商营业执照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该公司骗取批准违法采矿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为何一个已注销公司能凭伪造证件屡屡得手?2010年年底,山西商人鹿文粮曾因信赖该采矿证而投资了500万元,发觉被骗后,将河南省国土厅告上法庭,认为国土厅矿产开发管理处为已注销企业办理采矿证涉嫌玩忽职守。
对此,河南省国土厅解释称,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一般是调库自动生成,报件中提交有关证照复印件即可,国土部门在收件和审理过程中缺乏对证照复印件真伪性进行识别的技术手段,致使个别企业蒙混过关。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尚无证据显示涉及其中存在权钱交易,但我们会继续督办调查,也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一旦有结论会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开。”国土部查处二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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