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沈阳市委组织部发布2012年第6号干部任前公示,对沈阳市委近期拟任市管干部人选进行了公示。其中,拟任辽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人选的魏汝翔12岁参加工作,15岁入党,引来网民“童工干部”、“天才干部”的质疑。
今天,沈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李处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公示出去的这几个数据都是属实的。”沈阳市委组织部在考察时发现了魏汝翔虚报年龄入伍,但“今天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很难放到一起来评价了,他这个事性质和程度都没有那么严重。”
公示信息显示:魏汝翔,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拟任辽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人选。
“他的年龄和入党的时间问题,我们在考核过程中已经发现了,我们也查了他的档案,又跟他本人询问过这件事。”李处长说,魏汝翔1976年入伍时肯定“虚报年龄了,12岁肯定是不够的”,但1976年时入伍的年龄标准现在说不清楚。
李处长认为,现在推断起来,魏汝翔大体上虚报了3岁左右,“肯定是15岁以上,具体也说不准,但肯定是能入伍了。”
“像这种虚报年龄在当时的条件下,可能不止他一个,他当时很小,把年龄改大了入伍。转业到地方后,年龄大了反而以后退休又早了,再拿出生证明将年龄改回来,这种情况我们以前都经历过,所以他这个也不是个案。”李处长认为,拿今天和过去的情况比较,“如果涉及到他本人的成长进步,就不合适了。”
1979年12月,魏汝翔所在部队党支部批准其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魏汝翔的年龄问题,档案记载的一个处理方法是,“他的考察期比正常的增加了半年”。此后,魏汝翔的年龄得到更正,“我们能查到的原始档案是1964年3月出生,1976年1月参军”。
李处长表示,从魏汝翔之后在部队的发展来看,没有影响到他的进步,1998年他转业时,已经是副团职干部了。
“转业以后,他在地方工作期间,表现比较出色,所以才会作为检察长的人选。”李处长认为,这事已经处理完了,不能影响现在,“我们推荐他为检察长人选,将来换届还有一个选举的过程”。
本报北京8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