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购买感冒药必须实名,而且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小包装。(《新京报》8月30日)
越来越多的“实名制”,让人心里颇不踏实。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有:火车票实名制、互联网支付账户实名制,其他的还有让人哭笑不得的菜刀实名制、自行车实名制、紧急避孕药实名制。
毋庸置疑,实名制能在某些领域内发挥作用。比如说火车票实名制,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票的公平。但实名制决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则。而且很多时候,实名制由于先天存在的副作用,反而带来不少弊病。
推行感冒药实名制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这些感冒药,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冰毒。麻黄素是制造冰毒的一种原料,据了解,一盒新康泰克(10粒每盒)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一瓶100毫升的呋麻滴鼻液几块钱可以提取0.1克麻黄碱。如果有较高的工艺,1克麻黄碱就可以提炼0.75克的冰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经通报,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相继发生过利用麻黄碱制毒的案例。
看起来,感冒药实名制堵住了这一可能存在的漏洞。但不要忽视,今天信息泄露正处于一个危险境地。一些不法商家根本无视公民隐私权,甚至利用公民隐私来牟取私利。感冒药实名制要求,买感冒药必须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等信息。谁能保证今天登记的信息,明天不会泄露出去,给自己造成伤害?现在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的犯罪,难道还少吗?
也许警方认为,登记信息并不必然等于泄露信息。同样的道理,不实名购买感冒药,也不必然等于感冒药用作制毒。吸毒者只是极少数,掌握制毒工艺的更是极少数。而且一般人买感冒药也就一两盒,真正的制毒者会一盒两盒地购买吗?真正抓住抓好药店这个环节,控制一次性购买量,可比实名制有价值。更重要的是,这完全没有副作用,不会导致身份泄露,不会造成权益损害。
法治社会,维护公民权益是一切管理的目标。仅仅为了某种临时目标,而给公民造成麻烦,给权益损害留下漏洞,是一种懒政。事实也表明,懒政带来的更多是管理幻觉,常常连临时目标也达不到。感冒药实名制,必须正视信息泄露,如果这个副作用不能解决,那就要另想它法,不能让信息泄露为之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