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河南省台前县委宣传部获悉,铁道部、中国中铁已就台前县刘奎斋框架中桥施工事故成立了调查小组。
8月25日,一名网友最先在中华论坛网站公布事故详细信息称:8月23日晚,中铁十局八公司(七分部)承建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台前段一大桥工地发生高架桥倒塌事故,“掩埋37人,当场死亡9人,到医院里死2人,今早又一重伤者死亡,其中两人失踪”。
次日,大河网发布消息证实了这起事故,并从施工方中国中铁十局处获得“4人死亡,2人受伤”的数据。然而,一些网民对此提出了质疑:“11点半时送县医院的就死了好几个”,“钢筋架倒了,‘死了十几个人’,其中一个是刘奎斋的,其他全是外地民工……刚从现场回来”。
对此,笔者打电话咨询了台前县人民医院。医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当天晚上接了六七个人,伤势并不是很严重,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走了。
刘奎斋西村党委书记艾延赞告诉笔者,事故发生在晚上10点左右,埋了六七个人。关于伤亡人数,艾延赞说:“4死2伤。有当地的1人,别的不太清楚了。”艾延赞表示,本村没有村民在这起事故中受伤。
伤亡人数到底有多少?台前县委宣传部人员给出的答案也是4死2伤,“具体结果问中铁十局。因为它是央企,土地管理、安监都是市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调查结果等相关信息也由市一级人民政府公布”。
笔者联系了传闻中的承建方——中铁十局第八工程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说,对事件不清楚,而且公司大部分员工出差难以联系上。
濮阳市安监局则回应,除中国中铁的调查小组外,市政府也抽调检察院、法院等各机构人员组成了一个工作组,正在调查此事。
从8月23日事故发生到现在已过去了一段时间,关于该事故的伤亡人数仍然说法不一。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认为,政府信息公布的迟滞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政府没有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会造成网友对该地发生事件的信息极度饥渴。这种情况下,往往有可能流言四起。”
沈阳说,官员要重视信息公开,“绝对不能说假话,并在第一时间表明自己的态度”。
笔者查询相关法律发现,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这一项。
“公布事故伤亡人员名单要成为一个必要的环节,遵循的惯例。北京‘7·21’暴雨后公布遇难者名单是一个好的示范。”沈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