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城市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将商品房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将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在媒体上公布。(《新京报》10月22日)
此前公众与媒体一再吁求物价部门公布楼盘成本清单,虽经千呼万唤,至今未能走进现实。如今陕西省要求商品房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公布楼盘成本清单恐怕是一道绕不开的“坎”。
公布商品房利润率或楼盘成本清单,一是有利于防止房产商提升房价以赚取暴利;二是让百姓购房明明白白;三是可以消除购房者顾虑,不再持币观望。上述举措似乎能打破楼市僵局,但在笔者看来,“商品房利润率限10%”只不过看上去很美而已。
首先,抑制房价畸高,房产商身上要“流淌道德的血液”,政府也不能再倚重“土地财政”。房价畸高,百姓买不起房,这与房产商的暴利有关,也与政府地价高、税收高不无关系。“地王”频现,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诸环节后,多达62项税费,楼价如何能不高?
其次,某个区域的楼盘成本算得清吗?房产开发一直被曝藏污纳垢,曾不断有业内人士爆料称:“企业拿地没有一个不行贿”,楼盘开发利润竟有40%被土地规划、测量、招投标等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这些说法或数据可能不很精确,但起码说明,房价里不仅有虚高的水分,还有因腐败而增加的成本,而这些是难以计算的,因此10%的商品房合理利润率又如何保真?
其三,现在是市场经济,楼盘成本多少属于“商业秘密”,楼价高低要依据建设成本,还要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行政部门直接插手干涉房价和企业利润,是否合适?
笔者并不是说政府应该对畸高房价毫无作为。要抑制房价,一靠地方政府抑制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在降地价、减税费上有所作为;二是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如“限购令”等政策措施,防止热钱涌入“炒房”、“囤房”;三应学习日本、新加坡等国以及香港地区的做法,大力发展“公租房”,由政府负责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以此作为抑制房价上涨的重要杠杆。比如,法国所有市镇必须保证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新加坡87%的居民入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屋;在日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13%;在香港地区,大约三分之一人口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
抑制房价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没有一剑封喉的绝招,唯有秉承一心为公的执政理念,多措并举、脚踏实地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