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胡永伟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那没错,他跟所有奋战在公诉一线的检察官一样,每天都会看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公诉。说他不普通,也没错,因为他经常能得到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感激。
胡永伟1997年从学校分配到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3年,他被调整到公诉部门,从检15年来,他始终践行着“用心办实事”这句话。
2009年2月,胡永伟承办了一起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4次合伙利用假银元,诈骗了爱好收藏的退休工人老徐数万元。
作为公诉人,接手此案的当天,胡永伟就跟老徐联系,告诉他案子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希望老徐能来禹州一趟,好核实案件中的一些细节。
不过,老徐却有些犹豫,说等过几天闲了再去,有事儿的话,就给他发短信。直到十几天以后,胡永伟再给老徐发短信,他才得到肯定的答复。
时至今日,胡永伟还记得当时老徐的样子。“那天,天很冷,他穿了件旧大衣,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手中掂着一只破旧的手提包。”
老徐欲言又止,胡永伟觉得他肯定有难言之隐。原来,被骗后,老徐家是厄运连连,先是岳父病故,后是孙子因放鞭炮被炸伤,加上被诈骗的数万元大多是借亲戚的,生活实在是难以为继。
老徐告诉胡永伟,这次来禹州,他身上只有130多元。而且,老徐一直不敢让家人知道自己被骗、欠债的事,他的老伴儿患有高血压,不能受刺激。为免家人生疑,老徐一定要当天赶回去。
走之前,胡永伟把100元钱塞到了老徐手中。胡永伟知道,从老徐家到禹州,车费要70多元,老徐剩下的钱根本到不了家。有些难为情的老徐,收下了这100元钱。
在查明老徐被骗4万余元情况属实后,胡永伟与禹州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联系。当时,案件所涉款项已被冻结在禹州市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才能解冻。
可是,不能及时发还被骗款,就不能及时安慰老徐的心和窘迫的家。胡永伟在工作之余,一边向农村信用社咨询是否有相关规定提前解冻冻结款项,一边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
刚开始,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都不愿意退钱,也不相信退钱能够减轻处罚。胡永伟一趟趟往犯罪嫌疑人家里跑,告诉他们徐某家中的境况,跟他们解释主动退赃可减轻罪责的法律规定。
“老徐家里这么惨,钱本来就是人家的。你们孩子今年高考,如果主动把钱退回去,孩子爸爸很可能在他高考前就出狱了。”胡永伟说。
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主动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判处缓刑。
或许,胡永伟每天都是这么做的,可对老徐来说,这却是一件无比暖心的事。他专门给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写了一封信:“尊敬的检察长,您好……感谢您培养出这样的好同志,谢谢你们!谢谢胡同志!”
在办案中,胡永伟非常心细,观察力敏锐,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细节。执法中,他总是换位思考,融情于法,不仅让被害人感动,也让犯罪嫌疑人感动。
2011年春天,胡永伟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农村孩子,曾经3次入室盗窃。
按照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在第一次讯问前,胡永伟通知张某的法定代理人老张到场。谁知道,才40出头的老张却拄着双拐,腰背佝偻,脚步蹒跚。
胡永伟赶忙扶他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老张哭诉着家中的情况:自他的双腿因病致残后,老婆离家出走,家中只有他和儿子。因为他行动不便,对儿子的管教少,时间长了,儿子就沾上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
老张说,自从孩子被捕以后,他生活更加困难,难以自理,连水都要喝不上了。老张请求对儿子从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胡永伟很快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审查:因为父亲双腿残疾,张某辍学在家照顾他,村里很多人外出打工,张某就趁机盗窃村民家中的财物,但盗窃数额并不大。
鉴于这种特殊情况,胡永伟报经院里同意,建议法庭对张某从轻处罚。最终,张某被法院依法判处缓刑。
胡永伟办案有个小习惯,第一次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往往不会直接问案情,而是从他们的家庭、生活开始谈话。在他看来,这是“以心换心”,“其实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我们在办案中用心为他们办实事,他们就会感激不尽。”
如果一个案子办下来,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认罪、改过自新,而被害人遭受的伤害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弥补,那就非常理想了。胡永伟深有感触地说,“更何况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本来就应该为他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