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日前在该校学代会、研代会上透露,该校最高议事机构校务委员会里,将首次吸收两名学生以校务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进入。新增学生委员将分别是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龚克希望同学们将此举当成“一种学习过程、一种社会体验、一种公民的民主体验、一种成长的经历和职业的准备”。
学生参与学校的最高议事机构,举凡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一一与闻,这样“彻底”的民主参与设定,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南开大学校长将其称为“公民的民主体验”,并不为过。
此前,国内大学在“校园民主”方面作过很多探索,并形成了许多积极有效的参与形式。像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提案委员会”,就是学生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的纽带;清华大学的“校长接待日”,更是在校领导与学生之间建立了一条直通渠道。诸如此类大学生“参与式校园治理”的做法,在推动学校治理模式产生变化、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思考。
学生提案委员会也好,校长接待日也罢,还有南开的学生校务委员制度,这其中的主导力量,主要的依托者依然是学生会。这样,也就随之产生了一个问题:参与学校最高议事机构的学生会主席,如何才能不沦为民主的摆设、不做花瓶?
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很多大学生对于学生会主席之类的“学生官”并不完全买账,认为学生会诸事毫不关己,对之毫无热情。而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在去年的开学典礼上甚至直斥“学生官场怪状”,并批评现在部分学生“跑官要官”,功利心重。凡此种种,均使得人们对于学生会的代表性产生疑虑,一些极端的意见甚至直指学生会的存在价值。
作为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当然应该是代言学生的基础性机构,并不存在去留问题;现在需要做的,是提高其权威性、代表性。惟其如此,才能使得“校园民主”真正深入人心,并成就民主治理、公民参与这盘大棋。
具体而言,一方面,必须从源头抓起,即坚持学生会成员产生的民主选举,而非学校指定。学生会主席本来就是学生的代表,就应该经过充分的民主程序,由大学生自行选举产生出来,学校只负监管职责。只要程序合法,学校并无越俎代庖的权力和必要。如果校方过多考虑自己意图的落实,总想着控制甚至操纵学生会选举,则只能事与愿违,越来越难以得到学生的认同。
另一方面,在学生会干部履职的过程中,也应该有监督、有问责。既不能放纵私意,无视学生公意;也不能充当好好先生,无为而治。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当然很重要,而学生的自治也颇有践行的必要。比如,学代会能否正常召开,是否建立事关罢免的相关机制,等等,这些制度并非仅仅是一种形式,更不是什么社会体验,而是切切实实的民主历练。
若想实现这些设想,关键还在于大学生民主参与意识的提升。事实上,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学生参与的渠道也相应宽泛得多。比如,很多大学的BBS,就是一个民主参与的广场。只要秉持公道,坚持主张合法权利,个人的“无力感”自然也会消失。从校方来讲,似乎也应该及时注意到这种变化,并积极顺应变化,察纳雅言,提高治理水平。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