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国)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显示,国内上市公司中不向股东分红的“铁公鸡”比例明显上升。
这项研究选取了国内2328家上市公司今年发布的2011年数据,样本量占据上市公司中的绝大多数。研究者指出,今年有1589家、占总样本68.26%的上市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上一年度则是1070家,占总样本53.79%。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平均值由16.73%下降到13.75%。一些公司累计净利润为正数,但多年未现金分红。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说,这导致了公司治理指数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的下降。中国公司向股东分红的文化还未形成,股市重融资轻回报的痼疾仍很严重。
南开公司治理指数自2003年起每年发布一次,通过大样本、连续性的研究,对影响公司治理的各种复杂因素进行量化。以百分制计算,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得分是48.96,2012年为60.6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得分最高的公司为71.82。
李维安说,公司治理指数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整体呈上升态势,但指数的上升得益于合规性有了明显改善,目前的突出问题是有效性偏低,例如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2012年均值仅为50.93,比上一年下降了2.62。
他指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制约股东治理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应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完善分红制度,加强对现金分红的分类指导与监督,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
上市公司分红是中国证监会当前监管的重点问题之一。证监会一年前曾专门发布公告,要求上市公司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细化股东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等等,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
对此,李维安建议,加强对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0%以上公司导入累积投票制的监管,提高中小股东参与程度。
他的另一建议是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比如,对现金红利与股东净利润之比连续3年不低于50%、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给予再融资“绿色通道”待遇,融资规模不得高于两次融资期间分红总额的一定倍数。
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还显示,286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得分高于中小企业板及主板上市公司。但李维安指出,这是由于创业板上市标准高,使这些公司的治理存在“被动合规”现象。他提醒注意应对这些企业的高管套现、非正常离职等问题。
他建议,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30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建立对保荐机构的责任追究机制,保荐机构的督导期延长为5年。
李维安强调,中国上市公司距离股东回报这个基本点,还有非常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