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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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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军队面临“征兵难”

李大鹏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1月30日   09 版)

    征兵难,兵员缺口大

    目前正处在俄罗斯秋季征召义务兵时节,各级兵役局一如既往地大力宣传,增大入伍吸引力。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适龄青年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穿起军装报效国家,曾是无数俄罗斯青年男女的梦想。但近些年来,俄军开始出现“征兵难”现象。

    为逃避兵役,俄罗斯人甚至想出了贿赂医疗鉴定机构、买通警察开犯罪证明等花样,律师为此提供法律咨询也成为一项新服务。同时,俄兵员素质也不容乐观。2011年征召的新兵中,约三分之一因病不能服役而被遣返。

    征兵难,难道是因为俄军待遇低吗?2012年度,俄罗斯国防预算占GDP的3.2%,2013年将达到3.6%,近两年预算增长几乎都用在提高军人收入上。自2012年1月起,俄现役军人工资增加两倍,退休军人工资增加60%,列兵月工资为2.55万卢布(约合5449元人民币),而2011年俄罗斯人均月工资仅2.2万卢布。但俄征兵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2012年,俄罗斯陆军和海军计划征召义务兵数量不超过30万,其中包括内务部队、紧急情况部和总统保卫团的兵员计划。考虑到俄军编制军官数量(22万)、合同兵数量(22万)和军事院校学员数量(3.5万),按照100万的编制总员额,还存在20%~25%的兵员缺口。这意味着,俄军每5个岗位中有1个缺员,这必将严重影响战斗力和军心士气。究其原因,可归结为四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因素。俄罗斯虽然一直致力于建设一支精干高效、装备优良的职业化军队,却无法提供给年轻人足够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据估算,维持一名合同制士兵费用是义务兵的10倍左右,这需要增加军费,尤其是增加武装力量维持费在联邦军费预算中所占比例。在国际国内经济持续不振的背景下,俄罗斯大幅提高军费有心无力。去年和今年增加的军费主要用于发放军人工资和更换新式军装,武器装备的采购也受到影响。

    其次是培训能力有限。合同兵役制可以大幅缩减军队员额,提高人员素质和训练水平,但也对军事教育体系尤其是合同制军人培训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俄军刚刚基本完成军事院校改革,新成立的军事教育机构运行有待磨合,其目前的培训能力对于一支职业化军队的需求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第三是兵员储备不足。人口数量多年持续下降一直是俄罗斯面临的严峻挑战。1991~2009年,俄罗斯人口减少了640万。尽管政府实行多种政策鼓励生育,但人口形势未得到根本改善。妇女生育率不断下降,而同期死亡率不断上升。1970~2005年,少年儿童占总人口比重已由29%减少到17%,同期老龄人口所占比重大幅上升。据俄军总参谋部组织动员总局透露,1980~1985年,俄罗斯每年出生150万名男婴,而1988年仅为80万名。严峻的人口形势造成俄罗斯达到服役年龄的青年人数大幅减少。另外,俄罗斯社会转型时间较长,经济多年不景气,社会治安状况变差,适龄青年中吸毒和有犯罪前科的人不断增多,这也导致兵员储备人数不足。

    最后是缺乏过渡机制。按照俄罗斯新一轮军事改革方案,俄军将裁减10万人,到2012年,总员额不超过100万,军官数量将从30.5万减少到15万。裁军完成后,军官所占俄军总人数比例将由32%下降到15%,与欧美国家军队接近。由于缺乏必要的过渡机制,裁军期间军官和士官出现短缺现象。而转向合同兵役制补充兵员,到2014年才能满足对士官的数量需求。

    职业化道路曲折

    早在1990年,苏共28大就确定了以“义务兵役与签订合同自愿服役相结合”为原则,分阶段进行兵役制度改革。俄罗斯联邦成立后,继续推行兵役制度改革,将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同制士官队伍作为建成职业化军队的发展方向。

    俄兵役制度改革是根据各方面形势作出的选择。冷战结束后,世界军事战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俄罗斯无力也无必要供养像苏军那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因此在大幅裁军的同时,积极推行兵役制改革,职业化被作为俄罗斯强军的必由之路。此外,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科索沃战争、俄格战争等近年来几场局部战争对俄军触动很大,俄军高层认为,俄军已不能适应现代化战争要求。

    同时,现代化武器装备迅猛发展,熟练掌握使用所需时间越来越长,义务兵服役时间短,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而职业化的合同制军人能很好地掌握现代战争理论和更好地运用复杂的新式武器装备。

    1992年10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国防法》提出,将并行实施合同兵役制和义务兵役制,采取多种办法补充兵员。联邦议会决定自同年12月1日起,将苏军长期施行的普遍义务兵役制转向合同兵和义务兵的混合兵役制。1993年,时任总统叶利钦签发了《俄罗斯联邦兵役义务与服役法》,放弃普遍义务兵役制,确立义务兵役制和合同兵役制相结合的混合兵役制。

    1996年5月16日,叶利钦签发了总统令《俄罗斯联邦士兵和其他军事人员向合同制过渡》,宣布在2000年前取消义务兵役制,全面转向合同兵役制,军队实现合同化,全面向职业化转变。经过几年努力,俄军合同制军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曾一度达到35万。但由于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公众响应不积极,到2000年,合同制军人总数下降为12万人。

    普京接任总统后,把建立与国家经济实力相适应、精干高效的新型职业化军队作为军队建设方向,其中,兵役制度改革是重要内容。2001年11月29日,俄军总参谋部组织动员总局宣布,将在8~10年内完成由义务兵役制向合同兵役制的转变。但在2007年,时任俄罗斯国防部长谢尔久科夫指出,基于当前国家经济状况,俄罗斯无法建设一支完全职业化的军队,也不应急于向完全职业化的军队转变。至2010年年底,俄军中合同制军人为15万左右,远未达到预期目标,且服役期满的合同制军人多数不愿续签合同。

    俄军在推行合同兵役制上屡屡受挫,原因很多。俄兵役制改革方案缺乏科学论证,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兵役制度改革既要借鉴他国经验,又要从自己国情军情出发,既要服从当前任务和需求,又要着眼于未来战争需要。俄罗斯在各个领域改革一贯有“疾风骤雨”的风格,如果遇到始料不及的情况,马上就调整甚至全盘推翻原有方案,而新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和试验又仓促上马,难免会走弯路,这样显然不利于军队长期建设和稳定发展。其实,兵役制度改革相当于一次社会变革,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人口等方方面面的极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期望短短数年内完成是不现实的。

    新一轮兵役制改革

    2008年10月14日,时任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批准了俄罗斯武装力量新的构成形式。2008年12月,俄罗斯公布了《2009~2011年俄罗斯军事改革规划》,计划于2012年前将俄军建设成编制体制合理、机动性强、装备先进和待遇优良的职业化军队。

    在新面貌俄罗斯武装力量建设过程中,俄军放弃了建立一支完全职业化军队的目标和全面转向合同兵役制的兵员补充原则,改为以合同兵役制为基础、同时施行义务兵役制的混合兵役制。根据《2009~2015年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建设纲要》,俄军计划在2015年前,将合同制军人数量逐步扩大到占士兵和军士总数的50%~70%,即25万人左右。

    但新兵役制刚施行一年就来了个急刹车。2010年9月,谢尔久科夫提出新方案,将合同制军人比例减少到20%,即10.5万,同时扩大义务兵比例,这表明主要依靠合同兵补充兵员尚不现实。梅德韦杰夫在同年10月1日签署秋季征兵令时指出,秋季征兵将削减现有合同制军人数量,暂停招收合同制军人。俄军一方面削减合同制军人数量,增加义务兵数量,另一方面提高军人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改善义务兵服役条件。此轮兵役制改革目标所制定的10.5万个合同制军人岗位,都是技术性强、对战斗力影响较大且较危险的岗位,主要是初级指挥员,如班长、排长等,专业包括鱼雷兵、雷达兵、飞机技师、无线电话务员等。

    目前,俄军正按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化士官制度。根据俄总参谋部计划,对于拟作为士官培养的合同制士兵,入伍后先进入军事教学中心培训,毕业后再补充部队并按专业分配。这样,经过10~12年时间,将逐步建立起一支职业化的士官队伍,士官普遍能在军队服役15~20年,从而在根本上稳定士官队伍。

    2011年4月,梅德韦杰夫表示,义务兵役制在今后15年内继续施行,兵员补充将实行合同兵和义务兵双轨制。这是继叶利钦之后,俄罗斯总统首次提出施行合同兵役制的具体期限。

    采取措施与展望

    经过近20年实践,俄罗斯兵役制度经过了多次调整,重新回到以义务兵为主的混合兵役制。这说明建设职业化军队是一项耗时、耗力、耗钱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为有效推进兵役制度改革,解决“征兵难”问题,除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提高军费开支外,俄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改善军人服役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延长征兵时间。俄罗斯春季征兵从5月1日持续到8月底,秋季征兵从10月1日持续到12月30日,让各级兵役局有足够的宣传时间,鼓励更多适龄青年选择到军中服役。

    第二,增强军地交流。自2010年秋季开始,邀请新兵家长出席兵役局征兵委员会会议,允许家长陪同新兵到达服役地点,考察新兵所在部队和驻地。同时恢复部队中的家长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3次会议,使家长及时了解士兵服役情况和思想动态,差旅费由国防部负担。

    第三,减轻士兵负担。士兵主要职责是作战训练、执行军事任务等,其他与此无关的勤务性和事务性工作,如烹饪、清洁等,一律交由地方公司实行社会化保障。

    第四,提高军人工资。目前,俄军各级机关和作战部队的军人工资已大幅增加。增加工资是提高服役吸引力的最好办法,俄军计划2020年前,考虑地区性差异后,使合同制士兵工资高出全国平均工资25%。

    第五,实行奖励工资。奖励工资首先面向基层部队和指挥机关,国防部制定了获得奖励工资军人的遴选办法,成立了评定委员会。在年终考评中获得“优秀”的军人可获得最高相当于薪酬100%的奖励工资。2009年,有34064名军人因为杰出的服役表现和出色业绩获得了奖励工资,其中军官占14%。

    第六,完善法律法规,军人服役有法律保障。俄罗斯2003年5月3日颁布实施了联邦法律《关于考虑军队服役特殊性的俄罗斯联邦国家保障体系》,完善有关军队服役的合同条款,补充对合同条款的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国防部和其他联邦权力机构应承担的义务,保障军中服役人员真正拥有作为“联邦公民中的军人”所应拥有的权利。

    第七,放宽服役条件,延长义务兵服役期限,放宽服役年龄上限。俄军总参谋部组织动员总局局长在2010年联邦委员会听证会上建议,将义务兵服役期限由一年延长到一年半或两年,同时将服役年龄上限由27岁放宽到30岁。在2011年国家杜马选举的大背景下,虽然建议未获批准,但如果未来几年征兵形势仍然严峻,不排除采取这一措施的可能。

    第八,就近服役原则。长期以来,俄军一直实行异地补充原则,但由于军人及其家属住房得不到保障,俄军将主要按居住地招募合同制军人。新兵役制度规定,对于家庭困难、父母生病或已婚的新兵,可以考虑就近服役。2010年征招义务兵时就已照此原则实行。 

    (作者单位:海军工程大学)

李大鹏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11月3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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