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交通银行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合作研究的中国中小微企业成长指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中小企业对待股权激励的态度非常谨慎,实施比例不高,仅为7.54%,其中中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为9.56%,小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仅为6.77%;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加,企业倾向于将更多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长期激励方式,主要存在于大型上市公司,中小型企业一般很少涉及。股权激励的核心目标是要留住人才,但是股权激励体制并不是中小型企业达成该目标的最优选择。如果企业仅为了让员工更有责任心,同企业共盈亏,可以选取简单有效的激励方式,例如同公司效益挂钩的奖金制度。就目前对于非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来讲,我国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引和可借鉴的股权激励成功经验。因而,中小型企业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会面临一些法律、财务或管理上的风险,如股权稀释的风险、股权纠纷的风险、股权激励不完备和不规范的风险等等。
报告显示,在小型和中型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中,董事长持股比例超半数的比例在中型企业中仅为36%,而在小型企业中则高达45%,小型企业的股权结构更为集中。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中型企业里,董事长持股比例超半数的比例仅为16%。
交银-复旦中国中小微企业成长指数课题组负责人、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管系孙金云博士提醒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对中小型企业来说,企业的核心高管、关键技术专家、关键销售采购人员等是企业稳定经营的关键,但往往存在流动性较大的问题。
其次,企业应针对不同的激励对象采用相应的激励工具。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具体可分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是否需要变动股本结构。
考虑到中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孙金云博士建议中小企业决策层认真分析以上几种激励方式的利弊,结合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行业特点、生命周期等重要要素,探寻出建立在企业实际情况之上的股权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