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2月2日电(记者丁先明)日前,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决定对青岛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撤销青岛市市北区、四方区,设立新的青岛市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四方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市北区的行政区域;撤销青岛市黄岛区、县级市的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黄岛区,以青岛市原黄岛区、胶南市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岛区的行政区域。
据青岛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中央和山东省对青岛的大力支持。将市北区、四方区合并为一个区,一是有利于解决目前两区行政区域过于狭小、人口和产业密度过高 、公共资源难以统筹利用、社会管理难以统一协调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中心区统筹规划 、集约建设和精细管理;二是将黄岛区与胶南市合并为一个区,有利于合理布局和充分利用西海岸发展空间,整合西海岸优势资源,推动西海岸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尽快将西海岸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