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年10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税收总收入增速同比回落18.8个百分点,而各省(区、市)前三季度的财政数据却显示,一些地方非税收入却大幅增长,有的地方甚至高出税收收入40多个百分点。财政部最新发布的11月份我国财政收支情况也显示,非税收入增幅(27.0%)依然大于税收收入增幅(21.1%)。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相关部门应刻不容缓地在全国范围内对非税收入征收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将非税收入征收纳入法制化轨道。(《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
将非税收入纳入法制化轨道,几乎是法学家和民众的共同呼声,因为在国家合法征收税费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想尽一切办法征收非税收入。而且,非税收入的征收总量与税收收入总量相近,我国有十万亿的税收,就有近十万亿的非税收入。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但降低税收负担、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远未实现,诚如施正文教授所说:“非税收入突然大幅增加,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效果。”在笔者看来,非税收入大增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甚至还相当严重。
非税收入大增,不只影响到结构性减税,更有经济之外的社会影响,因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远远低于国家对税收的管理,非税收入乱收并乱用的现象极为严重。当前,非税收入的过快增长,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更容易助长地方政府不择手段的乱收费和乱花钱行为,进而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换言之,非税收入大增比税收大增更值得关注和引起警惕。
每年几万亿的非税收入,绝大部分都滞留在个别部委账户和地方政府账户上。前几年有报道称,江苏省67个省级机关单位有160多亿的非税收入,平均每个部门有2.4亿元左右。非税收入几乎不会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也不会在预算内支出,更不会在人大监控下运作。近些年来,我国一边是中央财政紧张,民生投入上欠账太多,如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迄今没有实现;另一边却是一些地方政府花钱如流水,政绩工程不断,“三公经费”浪费严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手中有大量未上缴中央财政且缺乏监督的非税收入。可以说,非税收入的征收与支出的泛滥,已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规范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在目前看来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笔者以为,应把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在全国或地方人大的监督下征收和支出。具体说来,第一,预算外可以有非税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内征收与支出,绝不能让纳税人的每一个铜板游离于监管之外;第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费改税,把能改税的非税收入全部转化为合法税收,尽可能减少非税收入;第三,加快制定《行政收费管理法》,明确设立收费项目的条件,收费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坚决遏制一切乱收费行为。通过整顿,使政府征收的一切税费合法合理,政府的一切开支合理合法并透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