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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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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增至20种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31日   05 版)

    本报讯(记者韩俊杰 实习生宋檬)从2013年3月1日起,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 将把乳腺癌、肺癌、唇裂等18个病种相关治疗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在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基础上,另新增18个病种相关治疗纳入保障范围,该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增加到20种。

    根据新规定,新的统筹补偿方案将门诊就医费用补偿由原来的50%提高到不低于60%,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不低于70%。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在省、市、县医疗机构限定额范围内费用按65%、70%、80%的比例进行补偿。同时,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以乳腺癌为例,省级救治医院定额付费1.6元,而患者只需按照标准一次性缴纳35%即5600元,如果治疗费用超出了定额的1.6万元,这些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承担。如果是在市县级救治医院治疗,费用则更低。

    对于二次住院的患者来说,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解释,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31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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