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广泛。对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经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人民日报》1月7日)
以往新制度实施也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新旧规定交替难免产生认识上的偏差,但还从没有像新交规这样误读谣言满天飞。一部只有89项条款的规定,竟演绎出八大传言,令人咂舌。这些传言既有“以偏概全”,比如将超速驾驶一次记3分、6分、12分等三种情形理解成超速、加速一律记6分;更不乏“无中生有”,新交规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却出现了“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的传言。
新交规去年10月就已发布,经过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相关内容应该早已为公众知晓;公安部官网以及各大门户网站都有文件全文,市民随时都可查阅。然而,在这种信息公开的情况下,依然产生了如此多的误读传言。对此,有关部门辟谣固不可少,反思更有必要。
其一,决策过程缺少民意参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开门立法,一方面有助于集思广益、充分论证,确保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对于公众而言,参与决策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这样的政策执行起来也更易理解和接受。然而,新交规完全由有关部门单方面制定,对于完全陌生的多处调整,一头雾水的市民怎能一下子完全吃透?
其二,不设过渡导致难以适应。从以往经验来看,在新规定执行伊始设立一定的过渡期,能体现操作的人性化,为统一认识、设备调整、非现场执法标准的确立打好基础。然而,号称“史上最严”的新交规却没有缓冲,从今年元旦起立即执行,不仅广大驾驶员叫苦不迭,连各地交警也没做好足够准备,执法尺度和进度相差迥异——北京、浙江等地已为闯黄灯开出多个罚单,成都、深圳等地还未明确要不要查处。这种情况下,相关规定被过分渲染甚至以讹传讹,也就在所难免了。
其三,执法宣传缺乏细节考量。新交规只是提纲挈领,有关部门在宣传时有必要站在公众角度上多问几个为什么,就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细节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关于新交规的表态,是像挤牙膏般一点点向外界传递。在官方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公众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揣测,进而相信一些小道消息。鉴于社会争议,公安部1月6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却并未提及很多人关心的既有处罚如何处理,这恐怕又将引起新一轮的传言。
痛定要思痛,亡羊须补牢。辟谣之后,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解决,才能避免重复踏进同一条河流。否则,只能在不断的辟谣、再辟谣的怪圈中疲于奔命,也让制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