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亲属能否继承QQ号、微博号、网游账号、淘宝网店?随着网民数量激增和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这一“特殊”继承问题备受关注。
据媒体报道,沈阳一位男士在车祸中不幸丧生,悲痛之余,妻子想要整理丈夫QQ邮箱中的信件和照片作纪念,她向腾讯公司申请索回QQ号,却未成功。无独有偶,贵阳一位专业玩家“疾如风”被曝因病去世,其一个市场价值20万元的游戏账号因无人知道密码,而无法被家人继承或转卖。
“这些纠纷都源于一个问题:虚拟财产究竟是不是财产?此问题十年来一直未获解决。”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前无论《物权法》、《继承法》还是《民法通则》,对财产的定义都不包括虚拟财产。从司法实践看,几乎没有一家法院支持它的继承和分割,盗窃虚拟财产也一般不被认为构成盗窃罪。”
赵占领坦言,现实中,亲属能不能继承虚拟财产,有时要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脸色”。
“由于地位未定,除非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支持,否则,亲属的继承要求很难实现。”他说,网络服务提供商一般会在《用户使用协议》中规定,用户只对账号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网站手里,不支持继承,也不支持转让,按目前的法律,这样做没有问题。”
在上述索要QQ号一事中,腾讯客服人员的解释是: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也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记者查询看到,虚拟财产能否继承,不同网站“反应各异”。比如,新浪表示会依照个案不同,尽力协助网友处理;人人网、网易邮箱等表示,如亲属出具相关证明,通过专人认证核对,即可索回账号;淘宝网表示,根据规定,网店属于实名认证,若当事人死亡,身份证被注销,则无法拿回相关密码、实现继承及网店所有者更名。
2011年,网易发起过一项名为“你是否支持虚拟遗产被继承”的投票,99.7%的网友投给了“支持”选项。但赵占领提示,由于立法机关“尚未充分重视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虚拟财产继承本身也面临一定的操作困难,立法迟迟难有突破。“有些虚拟财产会涉及他人隐私,如果允许继承和转让,会有泄露的风险。另外,哪些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价值如何衡量,都有一定的困难。”
“应该正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傅鼎生教授表示,任何一个虚拟财产,都与现实的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存在于服务与被服务的过程中,相应也产生了权利和义务。“我们继承的是法律关系当中的一项权利,服务和被服务都是财产。”
实习生 张轶婷 本报记者 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