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记者而言,采访遭遇“踢皮球”,甚至“揭黑”遇险的事情,不是个别。不久前,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徐智慧在河北省南皮县采访破坏农田之事,被扣留在该县国土局办公室,对方威逼不成又以封口费利诱,即是一例。
几年前,我曾与一位同事到某省民政厅拜访,并非批评该厅工作,只是希望了解该厅分管的一项工作进展。到了大门就被门卫拦下。我们出示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说明来意,门卫要求我们致电厅办公室联系。我们表示,登门以示诚意,最好是由门卫通报,我们当面跟办公室接洽。但门卫如何也不肯通融,甚至骂骂咧咧,推搡我的同事。见状,我们一前一后,硬闯进去。
那次采访最后很愉快。分管的官员与我们长谈,介绍了有关情况。但一个细节印象颇深。我们与这位门卫和几位官员乘电梯时,门卫突然低声用方言对我同事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话,大意是——如果在外面,我就弄死你。他还对领导抱怨我们跑得太快了,他气喘吁吁地还追不上。他说:“我就没见过这么没有素质的记者!”
我们愕然。我们从头至尾恪守职业准则,有录音为证。他并不知道,“弄死你”之类话语都录了下来。如果我们发表这采访过程,可以预料该省民政厅会瞬间声名远扬。但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会这么做,因为那只是记者的遭遇,记者最好不要把自己变成新闻当事人。而且,即便该门卫被辞退,也会有官员出面声明,他只是一个“偶然”。
仔细揣测,这门卫与我们无冤无仇,何苦“弄死”我们?想必是怕给领导找麻烦,放进记者就是失职。而这扇门连记者采访都难进,百姓又怎样进?事后,我的同事总结:“采访像上访”。
除了门难进,“有关部门”还有另一“杀手锏”:鸵鸟政策。记者联系采访,先是要看采访提纲,发去后就石沉大海,而热点新闻的生命力很短。这些部门以为藉此就可以战胜记者,逃开公众的视线。在那些不愿向公众负责的“有关部门”面前,哪个记者没有点采访中的“血泪史”?至于因为发表舆论监督报道而置身危险、被封杀之类的经历,就更不消说了。一位官员告诉过我,因为一则批评报道,我被他所在的部门“封杀”了很久。
与“上访式采访”相对应的,新闻界还有一种“导演式采访”。常见的如“摆拍”,记者指挥采访对象,营造出想要的画面。2012年,浙江《今日早报》头版刊登的一幅照片严重摆拍,被眼尖的读者发现,成为笑谈,最后发表了道歉声明。
我曾去实验室采访一位科学家,恰好一家电视台也在采访,为了展现往仪器里倒一杯水的画面,电视台记者让采访对象接了一杯又一杯水倒掉,还不断提醒对方“动作再慢一点”,全然不顾实验室工作的实际。采访结束后,这位科学家如释重负脱下身上的白大褂,交给采访者:“我们自己也有白大褂,但没你的这么白。”原来,这位电视台记者为了画面好看,还自带了“演出服”。
记者成了“新闻”的导演,不仅歪曲事实,制造虚假新闻,而且对新闻从业者的杀伤力极大。见到那些采访对象被“导演”时皱着眉头的厌恶表情,我感到耻辱;见到喜欢“导演”的媒体记者,我会对这家媒体的公信力产生怀疑。
无论“上访式采访”还是“导演式采访”,都是媒体生态中的毒瘤。有些时候,“有关部门”一方面把正当采访逼成“上访式采访”,另一方面为了展示自己的成绩,还与相熟的媒体“策划”,制造“导演式采访”。这都严重地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公众的知情权。
张国(中国青年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