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农民工老何等3人从唐山出发来到河北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最近两年,被长期拖欠薪酬的老何和他的工友们,曾多次到遵化市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这次,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待室的工作人员了解来意之后说:“职教中心是政府的,政府的事我们管不了,如果是私人企业那种,比如盖小区的,我们能管。”要不到钱意味着老何孙女的心脏病手术无法进行,他和工友再次返回劳动监察大队,希望能有转机。“你还要我跟你说多少遍才能明白啊,你赶紧给我走,听见了么,别在这待着。”这名工作人员再次呵斥。(《京华时报》1月23日)
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一说到讨薪难,人们首先想到欠薪的无良企业——企业欠薪不还,理应被法律严惩,但农民工讨薪路上遇到的辛酸与无奈,又何止来自欠薪企业?劳动监察部门本有责任帮农民工讨薪,但河北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这名工作人员这句“你赶紧给我走,听见了么,别在这待着”,堪称近期最让人寒心的话,政府公信力也是这样流失的。
即便欠薪的职教中心确实是政府的,也不意味着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叱责农民工“赶紧给我走”,难道政府部门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当“老赖”?农民工讨薪遇到难题,不找劳动监察部门找谁,找上门来正是寄望于通过合法渠道化解讨薪难。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为农民工说话,岂不堵死了农民工的讨薪路?
翻检现实,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监管部门委实不少,比如有农民工求助监管部门,结果被推来推去,以至于农民工感叹“(我们)就像皮球一样,被一脚踢过来,一脚踢过去”、“像孤儿一样无助”。
媒体曾报道,东莞市东城区“藏宝国际大酒店”拖欠装修工人工资,农民工拉横幅讨薪,结果被不明身份的黑衣人殴打,当农民工求助当地信访办主任,该主任却称“活该”,还拍桌子骂女农民工为“泼妇”,称拿不到工资是“交学费”。有这样渎于职守的监管人员,农民工讨薪哪能看到希望?
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入罪已开始正式实施,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由于缺乏适用标准和执法细则,恶意欠薪入罪一直处于尴尬境地,而日前,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称“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农民工讨薪多了一种利刃,但如果仍有欠薪企业无视法律存在,怎么办?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着力落实。可如果连相关监管人员也不作为,又该如何是好?
就在前不久,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做好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重点要抓好4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强重点监控、加大监察力度,做到“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可是,河北遵化市那名劳动监察人员根本没有接受举报投诉。去年年初,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对不依法移送和办理欠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遗憾的是,不作为的监管人员并不少见,但有多少被问责乃至承担了刑责呢?
农民工讨薪之所以困难,一些政府部门成了“老赖”,加之一些监管部门毫无作为,都是其中不容忽略的主要症结。只盯着欠薪企业,不依法惩处欠薪的政府部门和不作为的监管人员,农民工讨薪将难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