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月30日电(记者张国 通讯员陈玮 王磊)天津市今天召开商业保理业试点政策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天津已成为我国最早登记注册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城市,第一家内资保理公司、外资保理公司,以及第一批国际保理商协会中国会员均出自天津。
截至2011年年末,天津共有20家保理公司,约占全国保理公司总数的80%,实现保理业务余额近200亿元。
据介绍,保理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以及信用风险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业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保理解决了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用和信用风险问题,有助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在世界范围内,这已经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业务,但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
2012年6月,商务部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同年10月,商务部批准同意了天津市在滨海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