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麻阳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被三名下属装了摄相头,监视达半年之久,终拍到一乡镇负责人“行贿”一万元等资料。三人拿着光盘让县委书记看着办时,被报警而落入法网。(《京华时报》1月31日)
有人呼吁,别忙着法办偷拍者,先查查光盘有何内容,看胡佳武经不经得起检验。意外造成多名重庆官员落马的赵红霞,因“不雅视频案”被批捕,有人也是呼吁,把贪腐办了,再查幕后不迟。
反腐败是人心所向,要说社会共识,反腐绝对是其中一条。这也是每一次小偷反腐、情妇反腐、同僚内讧反腐、下属举报反腐,这些戏剧性的反腐总被人叫好的原因,乃至敲诈要挟反腐、钓鱼式反腐也引来欢呼,反正不管什么方式,能反到腐败就行。此种吊诡,一方面反映出大家对腐败分子的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也是反腐的大道不彰,群众的反腐期待得不到充分满足,只能从这些旁门左道的反腐中寻找慰籍,看一下热闹。
不管是敲诈案还是盗窃案,若暴露出反腐线索,肯定不能放过,但也要看到,反腐不能靠这些不合法的途径与手段。无论偷拍窃听者是何动机,是为了要挟官员获得经济利益,还是为了个人升迁,这种方式本身是不光彩的,非正义的。不能因为某个官员有污点、有把柄落在他人手上,就忽略了偷拍窃听的于法不容。
通过偷拍录音来要挟官员以获取好处,其本质跟向官员行贿以拉关系套近乎是一样的,行贿者通过满足官员的私欲,让官员在心情愉悦或是拿人手短中做出违规之事,从而达到个人目的;偷拍者则通过捏有官员的把柄,逼官员就范。二者都不是为了反腐,只是为了个人私利。即便因偷拍的证据拉下官员,也不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就跟行贿者事后向相关部门举报证据一样,主观愿望并不美好。行贿与偷拍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让官员为己所用,或心甘情愿,或不甘情愿,一个是软办法,一个是硬举措,本质都是挟官员以谋私利,都是在助长腐败。反过来想,如果胡佳武底气不足,拿到光盘后心虚,满足了三名下属的不正当要求,以后任凭摆布,或给钱或给官,是不是违纪违规?
因此,不应没有原则地放大敲诈反腐的意义,盲目的给这些涉案者套上反腐光环。如果有人想从中受到启发,如麻阳县这三名偷拍者一样,只会弄巧成拙,自食其果。
对上级要不要监督,当然要,官员的办公室能不能装摄像头,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要以光明正大的方式,比如,由纪检部门统一安装。反腐重在制度建设,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官员的腐败,一是用人,二是工程。如果用人经过民主程序,工程审批公开透明,官员一个人不能说了算,投机钻营没用,关系后门没门,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偷拍录音将失去作用,也不会有这些纷纷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