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2月6日电(记者王雪迎)今日18时,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通过政务微博“乌鲁木齐发布”公布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联丰水库溃坝事故调查结果,认定此次水库溃坝为责任事故,4名责任人受到了相应处理。
2月2日6时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联丰水库发生溃坝淹没附近村庄,共造成1人死亡、19人冻伤,30多名被困群众安全转移。
认定结果显示,乌鲁木齐联丰水库2月2日发生溃坝事故后,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责成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展开调查,现已查明联丰水库在除险加固尚未完工,不具备蓄水条件的情况下,米东区水务局水管站站长梁庆武擅自同意水库蓄水。蓄水期间,也未到现场进行安全指导,发现水库蓄水接近警戒水位时,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最终导致水库溃坝事故发生。
同时,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也存在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及冬季停工后又违规施工的问题。
目前,4名事故责任人已分别受到相应处理:米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香润被行政记大过;米东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韩刚被党内警告;米东区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俊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并免去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米东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水管总站站长梁庆武被撤销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