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9年,煤炭大省山西创下主政者频繁更替的纪录——2004年1月至今,山西省府大院五易其主,除已调内蒙古自治区任党委书记的王君,之前的三任省长任期均未超过两年。(《中国经济周刊》2月19日)
近些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让山西历任省长如履薄冰。每一次新旧交替之后,接踵而至的安全事故总令履新者猝不及防。虽然山西省级大员的频繁调整有着复杂的背景,但“安全”确实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山西省长的政治生命。从2004年4月的张宝顺,到2006年1月的于幼军,再到2007年12月的孟学农,和2009年1月的王君,上任之后都在最短时间内遭遇重大安全事故,随后他们的职务发生调整。今年新晋省长李小鹏也不例外,他去年12月代理省长后未满一月,山西就集中爆发了5起安全事故。
9年来,山西省的行政主官经历了5任,平均一任1年多一点,更迭之频繁在官场上是罕见的。表面上看,山西省长这个“差事”实在“不好干”,很容易在安全事故上“栽跟头”。但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公共安全”已经与官员的政治前途、政治生命紧密相连,甚至成为悬在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主政官员往往难辞其咎。官员的官位与安全挂钩,这其实也是当今国际上的一种惯例,国外政府首脑、主管安全的部长、地方长官等,在发生震惊全国乃至世界的重大安全事故后,基本上都面临引咎辞职这条路。
有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实具有偶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一省的行政长官确实不该为此承担全部的代价和后果。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官员脱责的理由。从近年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来看,除了个别事故属于重大自然灾害外,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际上都与“人为”有关。比如,违法违规操作、监督管理不力等,可以说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尽责,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作为一省的行政主官,既然敢接这个“担子”,就要有政治魄力,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承担领导责任。
山西省政府主官更迭频繁虽然是官场上的一个“个例”,但它提示我们各级官员,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硬指标,绝不能让带血的经济发展和GDP成为官员的政绩资本,更不能拿那些无辜者的生命去铺平官员的政治前途。当今社会高度透明,公众对官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一省的行政首脑,要有为大众的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有为百姓的福祉尽心尽力的意愿,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来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如果职责范围内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地方行政主官不负责任,谁来负这个责?
安全不仅是生产力,也是发展力。安全惟有与官员的官帽和前途挂钩,才能彰显官员的政治责任和民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