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公布其公车牌号引起的热议,连日来持续不绝。此举本是好事,可不小心暴露了另一问题,如质疑者所称,副厅级官员伍皓没资格享受专车待遇。支持者则认为,应看到体制内此类改革的积极影响。伍皓回应称,这不是“专车”而是“公车”,主动公布车牌是“微改革”;如果全国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能坚持“微改革”,就可能汇成改革最强音。
伍皓确实没资格配专车,他在被质疑后将“专车”偷换为“公车”的辩护也站不住脚,因为如果这车只是官员们公用的车,伍皓怎么会又怎么有权将车牌号公开以接受监督?事实上,这已承认是他的专车。作秀时不小心暴露了问题,既然错了,就该认错,不要拿“我主动公布车牌号接受监督”的光荣来掩饰“违规配备专车”的问题。公开车牌后面对质疑,是接受民众监督的应有之义,不能以“你们所质疑我的不是我所期待你们监督的”来回避。
其实,上述弹赞两种态度本来不构成冲突:一方面舆论赞赏伍皓向自己开刀、主动接受监督的微改革精神,这对于推动体制变革很重要;另一方面,舆论是在质疑伍皓“专车待遇”的资格,从而批评官员乱配专车的潜规则——请注意,人们并没有质疑伍皓公开车牌的举动本身,而是质疑他违规配专车,两者并不矛盾。
伍皓应对舆论的种种抱怨中,隐含着这样的意思:有几个官员主动公开了车牌号以接受监督?你们质疑我,不是在打压官员的改革积极性,让体制内改良者寒心吗?如此苛责,官员们还敢自我改革吗?这些话伍皓虽没有说出来,但以往我们听多了类似抱怨。
这样的情绪,暴露出政府和官员自我改革的局限与硬伤,而这也是当下中国改革难以推进的困境和僵局所在。
我们很多领域的改革,都缺乏来自异体的、外在的、民主的改革压力,走的多是“自己改自己”的改革之路,它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和官员的改良自觉与道德自觉。典型如公车改革,至今并没有一种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力量迫使地方政府去改,改不改、何时改、如何改,愿不愿意试点、愿意推进到什么程度,基本上都凭地方上自觉,于是就有了花样百出的各式改革方案,也有了这里改那里不改的多种制度并存。
作为一个自我改革者,伍皓是带着“自我改革很光荣”的心态走到舆论聚光灯下,虽说“接受监督”,但未必做好了接受监督的心理准备,其希望听到的盛赞恐怕多于批评。自我改革者往往习惯了赞美,并不真正习惯被批评被质疑,一遭遇质疑,便会撒娇甚至立刻赌气似地回到不改革的状态。因为可以选择不改革,而且也确实有很多官员在道德上比他们差太多,他们便容易膨胀出一种道德优越感,沉浸于“自我改革”的道德幻觉中并自负地拒绝外在批评。
很多地方的公车改革和财产申报改革,之所以一遇到舆论质疑就停滞,也都和此种情绪有关。既然可以选择不改,我改了还被质疑,于是干脆就不改了。
自我改革者还有另一重专断逻辑,即对舆论监督议题的操纵。伍皓也许确实是欢迎舆论监督的,但他俨然觉得舆论应该按他所期待所能接受的、他所暗示的方式,在他希望的方向上选择性地去监督。他公开车牌号来让舆论监督其公车私用,似乎舆论就不该质疑他其他方面。这不是真正的舆论监督,而是为权力涂脂抹粉的“奉命监督”。舆论监督不是官员的工具和道具,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这是媒体人和公众的事,官员作为被监督者,只有顺应的份儿。不少地方推出某项改革政策,有记者前去采访,地方官常会带着强烈的操纵欲去指导记者:你们媒体应从这个角度去报道,不要报其他的。
如何才能破解这种自我改革的局限和硬伤?当前需要做的,不是去惯去纵容那种傲娇的小情绪,而是改变“自己改自己”的改革路径。改革不是对民众的施舍,也不是恩泽,而是为官者的责任和使命,你不改,外界的力量就可以就会强迫你改。收起那些小脾气小情绪吧,民意的力量不容小视。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