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20日电(记者田国垒)今年下午,山西省通报了山西长治苯胺泄露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调查认定,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张保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职务。
调查认为,这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对此负有责任。调查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破裂,造成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政府责任、大局意识不强,政府应急部门信息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未及时将环境信息通报下游省市有关部门。
据了解,此次事故及事件共涉及责任人员38名,24名企业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长治市环保局局长申旭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给予长治市安监局局长杨富进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长治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潘贤掌记过处分。
此外,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