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烨捷)日前,江苏省如皋市委组织部、财政局联合下文,力保乡镇团组织工作经费。一段时间以来,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短缺成为活跃基层团组织生活的一大难题。
针对这一情况,2013年,如皋市将按辖区内35周岁以下青少年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总额不少于两万元,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周岁以下团员青年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乡镇团组织工作经费保障;要求各镇党委要在党群工作经费中拿出不低于两万元作为乡镇团委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全年镇财政预算。
此外,该市市委组织部还下文明确团组织书记列席党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并采取跨单位、多岗位交流轮岗、千名年轻公务员下基层等方式,把团干部放到艰苦环境、急难险重任务中加强锻炼和考验,每年比例不低于团干部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