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宁市区到横县陶圩镇有100多公里路程,开车要1个半小时。为了追讨镇政府14年前欠下的20余万元借款,62岁的横县陶圩镇荔枝村村民谢汝忠不知在这条路上跑了多少回。
“我知道找政府要钱不容易,可没想到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据凭证和法院判决书,问题解决起来还是那么难。”谢汝忠说。
10年讨债换回7个公章
谢汝忠和陶圩镇政府的这笔债务,还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当年陶圩镇为发展农村经济,成立了农村合作基金会。拿着多年辛苦经营的积蓄,谢汝忠陆续向陶圩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入股28万元。
1999年,国务院出台政策清理整顿各地基金会。其时,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从基金会贷了许多款,须尽快归还。两个单位的负责人找到谢汝忠,希望借他的28万元代为偿还贷款。
在一份发黄的借据上写着:“今从陶圩村委荔枝村谢汝忠借到人民币贰拾捌万元,借期三年,即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至二〇〇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分四次归还……利息从二〇〇〇年元月一日起按银行同期定期利率计付。”借款单位盖着横县陶圩镇人民政府和横县陶圩镇财政所的公章,经手人一栏印着当时的副镇长杨焕荣和镇财政所所长黄至广的名字。落款日期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2000年1月,政府按照约定如期还了我4万元,但除了这笔还款,之后我再没有从镇政府手里拿到过一分钱。”谢汝忠说,第二笔借款约定的还款时间是2000年12月31日,当时他去镇政府追讨欠款,之前借款的经手人镇财政所所长黄至广已经调走,副镇长杨焕荣也换到别的岗位。他们说这事现在他们也管不了,必须找镇长、书记这样的一把手才行。
但找镇长书记又谈何容易,谢汝忠经常是跑老远的路赶到镇政府,镇长不是开会就是下乡去了,好不容易找到人,得到的答复都是镇政府没钱,得再想想办法。谢汝忠好说歹说求他们在借据上盖上政府公章认数,以避免借据的法律时效过期,可管公章的人如果不在,他就又得再跑一趟。尽管谢汝忠当时因工作原因已在南宁市区居住,但为了追债,他只得一趟趟往镇里跑,每个章对他来说都是一段辛酸过往。
从1999年到2009年,谢汝忠从黑发人跑成了白发人,多年的努力没有帮助他要回欠款,只是化成了借据下方密密麻麻的7个公章。除去两个是当年立据时镇政府、镇财政所所盖,其余5个章印下均写有“某年某月某日已来追过款,但目前没钱,无法归还”字样。最新的章印是2009年9月4日的。
“镇政府领导今年换一个,明年换一个,我印象里镇长起码都换了三四个,但没有人负责任,都是能拖就尽量拖。”谢汝忠无奈地说,镇里面老说没钱,可财政所几年前弃用了原来占地一两亩的办公楼,又在别处盖起了新办公楼和宿舍楼,镇政府院里停着好几辆小轿车。“我也曾经想过去堵镇政府的大门,但冷静下来又觉得,如果做得太过激了,也会伤害到自己。”谢汝忠叹道。
“为什么在反复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你都没有选择法律维权呢?”
面对记者的问题,谢汝忠叹了口气,他说,以前周围的亲友都认为,和政府打官司很难有什么好的结果。他去镇政府讨债时,也曾有镇领导亲口对他说,你们去法院告吧,告赢了也没有用。
2009年下半年,谢汝忠的糖尿病和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加重,再没有精力催债了,便让儿子谢振新接手此事。拿着已经无法再盖下更多一个公章的借据,谢振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院判决遭遇执行难
2009年,在儿子的催促下,谢汝忠将陶圩镇政府和财政所告上了横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两个部门共同归还24万元本金,并3年期存款利率计给利息。
因对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计算方法不服,谢汝忠又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审理判决,陶圩镇政府和财政所要归还24万元本金,逾期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
2010年2月判决后,在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有关领导的主持下,谢汝忠委托谢振新跟镇政府和财政所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多次调解,但镇政府方面只答应归还本金,且要分7年还款,上下半年各归还两万元。
“经过10多年的通货膨胀,24万元人民币已经严重贬值,如果再等7年才能拿回完本金而得不到适当的补偿,这样的还款条件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多年的讨债经历让谢家父子感到担心,如果这7年中,镇领导又换人了,继任者不认账怎么办?
事实上,就在谢汝忠向法院起诉这起案件时,陶圩镇镇长已由林照耀换成了陆周。陆周告诉记者,他是2011年从县政府下来陶圩镇当镇长的,到任时这起案件还在法院的受理过程中,判决结果出来后,他并没有“新官不理旧账”,而是一直正视这个问题,有心履行债务。去年年底,镇里已经从办公经费中挤出3万元交到县法院执行局了。
在调解的过程中,陆周向谢家父子表示,现在镇政府也有困难。从2008年起,我国在多个省份推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陶圩镇一直都是零户头,所有工资都是县里发,乡镇的办公经费是申请一点就拨一点。对于历史债务,目前镇里已没有专门的财政拨款来解决这类问题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镇政府也一直在向县里反映,但县财政局没有明确经费支持,要偿还欠款,只能从镇政府的办公经费里挤。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办公经费可能还要缩减,希望谢家父子能退让一些,不要利息了。
3月22日,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甘凤强在接待谢家父子时,也表示法院判决在执行时存在一定困难,但涉及党政机关执行难的,局里面已经一案一表上报南宁市,市政法委也在考虑开一个专门会议处理。当着谢家父子的面,甘凤强给陆周打了个电话,催促对方向县政府打报告,多争取些资金,早日解决这个问题。甘凤强还透露说,去年年底,陶圩镇确实转了3万元到执行局,办完手续就给他们转过去。
“每次找他们,都会给出各种困难和理由,我问起从法院判决到现在我一分钱没有拿到,你们怎么解释呢?他们就不出声了。”谢汝忠说,10多年过去,他已经心力交瘁,不希望再等下去了。
镇里盖楼用车都不缺钱,为啥差我们那点钱?
3月25日,《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了谢家父子10多年向政府讨债无果的遭遇。当天,谢振新接到了横县法院执行局的来电,让他和父亲第二天去执行局协商解决此事。
3月26日上午9时20分,满怀期望的谢家父子赶到横县法院执行局,进入会议室,谢汝忠见到陶圩镇镇长、分管财务的副镇长、镇财政所所长、镇人大代表,及县政府的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在此。
这次调解,镇政府依然就还款的金额和时间跟谢家父子讨价还价。谢汝忠告诉记者,一开始镇政府提出总共还28万元,分3年或者4年还怎么样?他拒绝了。后来对方又有人提出,还款30万元,分3年,每年给10万元行不行?谢汝忠没有同意,他说:“你也知道我们为了维权付出了多少代价,政府从我们的角度考虑过没有?按法院判决书,连利息和违约金总共政府要支付我50万元,现在政府提出的赔偿数额,相差也太大了。”
一上午的谈判并没有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调解又一次以失败告终。当天,陶圩镇镇长陆周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3月25日,陶圩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已经就这起债务问题开会研究过解决方案了。现在既然没有通过调解达成结果,债权人主张按照判决书的数额进行赔偿,镇政府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按照法院最终的要求,尽力配合去解决好这个事情。
3月26日下午,横县县委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就这一事件的进展情况对记者进行了说明。该负责人表示,县委县政府都在关注这个事情,已经督促陶圩镇政府,尽快妥善地处理好还款问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都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转作风、抓落实,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都会得到逐步解决。
“这个事件对我们也是个警示,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也会认真梳理一下,目前是否还存在类似或相关的问题,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的公信力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关乎群众利益的大大小小的事,都要认真地抓好落实好。”这位负责人说
带着失落的心情,谢汝忠父子开车回到陶圩镇的旧宅。在一片楼房中,谢汝忠家的旧宅依旧是低矮的瓦房。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新落成不久的陶圩镇财政所的办公楼显得十分气派,这个只有7名干部职工的单位拥有独立的3层办公楼,办公楼后面是配套的职工住宅楼,也是新建成没几年。在陶圩镇政府,办公楼前的空地上停着4辆小轿车,大门旁的陶圩镇简介中写道:2011年全镇完成财政收入1000.4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4亿元,增长80%;工业总产值3.3亿元,增长44.9%;农业总产值6.77亿元,增长8%。
“镇里面盖楼、用车都不缺钱,为啥还差我们那点钱?”谢振新说,对于钱最终能不能按法院判决的结果悉数拿到,他们父子的心里仍打了很大一个问号。
本报南宁3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