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团风县出台大学生村官“导师服务”制度,要求县、乡两级选派驻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担任“工作导师”,科技人员、乡镇企业家担任“技术导师”,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政治导师”,共同组成“导师团队”,从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指导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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