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大叔(1874~1965年)的最大好处是从不装腔作势。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架势。
他自嘲,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
七十几岁呢?应该是无欲无求吧。因为“我已经享尽了人所欲享的一切奢华,而有两三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一日有三餐,可以借阅一家好图书馆的书籍,这足以满足吾所欲也。”
写这段话时,毛姆刚过完70岁生日。他在《作家笔记》的最后一篇里写道:“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了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质会招来某些人的敌意,我觉得这很自然,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
当然,毛姆也不喜欢所有的人这么说。或者应该“限定”为:不是所有的文坛杰出之辈都让毛姆喜欢,即便是他所推崇的那些作家——在《巨匠与杰作》里,毛姆逐一评点了自己喜欢的作家及作品——他也毫无因敬重而产生的小心和谨慎,绯闻艳事里不乏调侃,至于挑出来的那些“毛病”,估计作者即便在世,也多半无可辩驳。一部本该严肃的文学评论集,就这样被毛姆很“不庄重”地变得妙趣横生。
这就是毛姆大叔,你可别指望他会一本正经。虽然如此,他依然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其作品至今在全球热卖,据说超过了4千万册,还有好莱坞源源不断送来的版权费。
前些年毛姆流行,因为电影《面纱》,这两年更多人提起《月亮和六便士》。在差不多20年前的大学校园,《月亮和六便士》常被当作英文原版名著来读,它和大学生们的现实生活毫无关联,倒是练习英文阅读的好材料。如今,《月亮和六便士》倒成了逃离生活的某种隐喻。
高明的写作技巧,在这部小说里并不存在,它靠故事打动人心。有多少人,在现实的庸常和尚存的理想中挣扎,最终妥协?暗藏一点思特里克兰德的“叛逃”之心,然后老实面对平庸和灰暗,即便无法抗争,想想也好啊。
毛姆确实很会讲故事。他做过助产士,当过间谍,演过戏,还干过救护车司机,“二战”宣传员——想要一个经历如此丰富的人不会讲故事,恐怕很难。他对短篇,长篇,戏剧,电影剧本,文学评论,无不游刃有余。一定要提及创作理念的话,那就是:艺术的目的就是娱乐,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小说一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干脆别读了。”
对于一个“用法文读拉辛,用西班牙文读柯尔德隆,用意大利文读但丁,用德文读歌德,用俄文读契诃夫”的作家而言,这样的创作理论多少有点叛经离道,以致很多人的脑子里时常会出现这样的形象:一个周游世界,历经人间万象的白头发大叔,坐在自己的豪宅里信笔拈来,随随便便就是一个畅销故事。在秘书、出版商、制片人还为其作品忙碌之际,他已经转身回客厅,继续他的Party,或者,又去哪个地方——希腊,埃及,塔西提,中国,印尼,婆罗岛,萨摩亚岛——满世界转悠了。
据说,当时的社交界有一个说法,如果你不认识毛姆,那你就不是名流。尽管批评者历数毛姆的种种缺点:拘谨,酸腐,势力,厌世,嫉俗,但是,他在里维埃拉的莫雷斯克别墅发出的邀请,却从来没有人拒绝过。没有谁的沙龙能和莫雷斯克争风吃醋,想想吧,菲茨杰拉德,格丽泰·嘉宝,希区柯克……艺术家、政客、美女、帅哥,他们在这栋被称为“蛇蝎天堂”的别墅里进进出出,是怎样的情形?
擅长挖别人“隐私”的毛姆,自然也难逃被“挖掘”的命运,尽管他厌恶被人说三道四。其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性取向。显然,毛姆大叔要比王尔德幸运,没有因为伤风败俗而受牢狱之灾,可在当时的英国上流社会,他多半是压抑的,起码,要带着两幅面孔。不过,相比于他的妻子,那个他根本不爱,却至死也没有说过丈夫一句坏话的女人而言,毛姆要自由快活得多。
伊夫林·沃无限羡慕地说,毛姆活得值,去过所有的地方,见过所有的人,吃过所有的东西。在所有作品中,毛姆说他最喜欢《寻欢作乐》。这话,多多少少有些一语双关。
冯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