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大约是一根一生都不会被剪断的脐带。爱也罢,恨也罢,它终归是与生命相连结的,若是真的挣断了,那种疼痛,或许终生无药可医。
许多年以前,还是少年的我一心想要走出故乡。那时我是多么热切地希望借助高考这唯一的渠道,彻底地离开乡村。我发愤熬夜苦读,周末都可以泡在学校;高考前累到病倒,打了吊瓶,并被老师树为苦读好学的典型。其实老师们都不知道,相比起我对乡村的厌倦和对外面世界的向往,那一点身体的苦,实在是无足轻重。
逃离故乡,也是逃离那时自卑的自己。一点点翻看日记和老照片的时候,我依然只有对高考心怀感激,感激它像一艘有力的船,载着我,驶至而今从容、平静、可以把握自己生命航程的宽阔水域。
每年暑假回家,总是又惧又怕。儿时被父母责骂四处躲避却终无藏身之地的恐慌,被乡人背后指指点点的手足无措,那些代表了生命中的伤痕与污渍的过往,它们从来都不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真正地消失。它们就在某个小巷子里安静站着,或者某个发胖了的女人的嘴巴里藏着,再或哪一个老房子的角落里隐着,只等着我再一次踏入故乡,雨后春笋般,哗一下全长出来,提醒我过往不堪的存在。
我总觉得故乡是一个知晓我一切秘密的人,在它的面前,我没有隐私,也无法遮掩。有一年,一个朋友出于好意,要开车送我回家,我当即紧张,并想尽了一切办法阻止。我避开朋友,自己偷偷坐上拥挤的汽车的时候,看着窗外那条通往故乡的公路,终于知道我在惧怕什么,不过是不想让人窥到我那脾气暴躁的父母,他们经营的小之又小的生意,他们穿着毫不讲究的衣服,在菜市场挑拣便宜菜时的斤斤计较,还有那从来就没有摆脱掉的鸡飞狗跳的世俗生活。原来,我走得再远,故乡始终记录着我最不体面的、最不想示人的生命的瞬间。
但终究还是摆脱不掉。曾经为了我那始终不出息的弟弟能够在小城寻到一份工作,我重新与故乡的人有了交往。是从这样复杂的人际交往开始,我重新认识了故乡,认识了在这个小城里,蛛网一样错综交织的人,还有彼此排斥的圈子。也有一些真诚的朋友,即便不能帮忙,却可以在吃饭的时候,不必拘谨到总是想着敬酒。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故乡的质朴与热情。这样的热情,让我每次回乡,同样会生出惧怕,惧怕不胜负荷的饭局,惧怕根本无力偿还的盛情。
母亲偶尔会提起我脸上的疤痕,她总是笑着说,那是当年磕在锅沿上留下的。我照照镜子,看着那个有些模糊的印记,没有说话——我始终忘不了因为摔碎了一个碗,父亲劈手扇下的一个巴掌的疼痛。
只是我一直以为,一切的疼痛都不能被云淡风轻地提及,却不曾想,在我真正远离故乡之后,那些曾经的伤痕都会在岁月的冲刷中慢慢模糊,而今天的我,也开始试着原谅所有贫穷生活带来的不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