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部某省一位老教师写给省长的信,在一些网络论坛上引起关注。信中说,他所在的县,没有几个教师的工资能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3500元),“这样的收入,无法吸引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没有一批出类拔萃的大学生加入到中小学教师这个行业,教育的振兴只会是画中之饼”。信中还描述了许多教师“混日子”的心态:因为工资低,觉得很坦然。
我在端午节前联系上了这位写信的老师,他叫赵元海,是县城的中学高级教师,从教29年,年收入不到3万元。去年十月,省政府委托县教育局向他询问写信的内容后,再无下文。信被重新贴出后,公共论坛里有不少反对意见,不少人对此信冷嘲热讽,甚至认为教师不配得到高薪,原因之一是许多老师没有职业道德,“如果家长不送礼,就把孩子的位子调到最后一排”。
职业道德与待遇是两个问题,应另当别论,若以少数教师的不良行为,否定提高教师待遇的必要性,如同因为某个学生上课捣乱而取消全班的春游计划一样荒唐。真正的问题是:中小学教师有没有资格成为较高收入群体?
一般而言,收入应该与付出成正比,专业化程度越高,越需要付出更多心血和智慧的职业,理应得到更多的回报。教师正是这样的职业。它所服务的是世间最复杂的对象——处于成长变化中的人,而且彼此之间存在差异,要因材施教,不是随便一位拥有大学学历的人所能胜任的。一些为人父母者从事的是看起来比教师职业要复杂千百倍的尖端职业,但在面对孩子出现的问题时,很可能束手无策。
《致青年教师》一书的作者吴非,在和北大钱理群教授讨论合格的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时,说到三个关键词:思想者,学习者,具有创新意识的实践家。我认同这种对教师职业的定位:肩负着塑造学生精神生命的神圣职责,从事着世间最复杂的高级劳动。但目前教师的低待遇,显然无法吸引足够多承担这一使命的人才。
教师的重要性几乎等同于教育的重要性,多项研究证实了教育界公认的一种观点:教育系统的质量不可能超越教师的质量。美国教学委员会在十年前提出,美国作为世界领袖的国家地位正在受到威胁,教育系统不能提供高质量的教师,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也曾说:“未来10年的教师质量,决定着中国教育的成败”。
如何保证良好的师资?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无疑是关键。2010年,联合国四大主要机构的负责人在《世界教师日联合致辞》中说,“地位低、工资低、工作条件差侵犯了教师的权利,也降低了年轻人加入和留在教育行业的积极性。”即使在美国,其中小学教师待遇也普遍不高,一位有着“美国最佳教师”之称的小学5年级教师(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已有32年教龄),年薪也只有4万多美元,属于中等收入。
据麦肯锡2010年发布的报告,美国只有23%的教师,来自成绩排名处于前1/3的大学毕业生。与新加坡、芬兰、韩国等拥有优秀教育系统的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这三个国家100%的师资,都是从成绩名列前1/3的大学毕业生中挑选。 在芬兰,年轻人最向往的职业是中小学老师;在韩国,教师的收入是普通民众的两倍,政府立法要求:“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要“努力造成一种全社会尊敬教师的气氛”,“应特别优待教师的报酬”。自1990年代以来,韩国教育总投入始终位居世界前列(排名第二至第三),其中,政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五分之一以上。
麦肯锡公司建议美国政府,“如果要将在极端贫困的高需求学校招聘前1/3的大学毕业生的比例,从目前的14%提高到38%,新任教师的年薪应该达到15万美元”。提高薪水的作用显而易见,在北京一所著名的中学,一名新进的博士毕业生的工资,大约是北京职工平均工资的1.7倍。学校由此吸引了不少优秀教师。
《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目标已基本实现,但并不意味着教师已成为和公务员一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职业,原因之一是,在中西部的很多县市,教师的工资只能维持生计。
目前,全国的中小学教师有1000多万名(其中县镇以下教师约占八成),要较大幅度地提高他们的待遇,只能实施分步走的战略,否则会遭遇很大的压力与阻力。已有省份表示出了魄力,如湖北省就迈出了重要一步:从2012年起提高新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每年3万元至3.5万元,比老教师高出一万元左右。国家也正在研究如何安排和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补助资金,若以这些地区的680个县市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并逐步惠及整个教师群体,这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