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电(记者王亦君)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监委性质、委员职责、是否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社监委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社监委不是公众直接监督红十字会的组织,也不是专业的监督组织,而是公众、媒体与红会沟通的专业桥梁,是一个由15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性、建设性平台。这个平台以客观真实的事实为基础,以理性分析及专业建议跟进为工作主线,社监委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社监委每位委员都是独立的,具有独立思想和专业,社监委决议是15人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没有外人强加,社监委工作方式独立,由委员掌控。
杨团说,这个独立性受到限制,社监委只能用建议手段进行督促,没有行政权和执法权,为了更好地达到与公众、媒体沟通的效果,社监委今后将进行不定期的信息发布,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
社监委是否对2011年6月发生的“郭美美”事件重新调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11年7月,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郭美美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的关系、商红会的结构和内部管理进行了调查,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了调查报告。
经调查,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商红会、公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无任何关系。但公众提出,红会自查的报告难以令人信服。
据介绍,在社监委6月9日召开的2013年年中会议上,14名委员讨论了这一问题,大多数委员认为,社监委没有调查这一事件的权力。
社监委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调查需要被调查对象的配合,需要国家公权力的支持,社监委没有法律授权,只有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的职责,社监委不会垄断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的权力,建议红会协调有关部门,在发现新证据的前提下进行调查。
社监委委员、北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表示:如果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机制不改变,透明度不够,再次发生严重影响红会公信力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社监委擅长的工作并不是像刑侦部门那样进行调查、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而是帮助红会构建相对规范的专业体系,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郭美美事件的重新调查,需要新的证据,如果有新证据出现,社监委可以督促红会协调有关部门重启调查,欢迎公众提供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