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图片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欢迎关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官方微信平台

二维码

2013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河北出台“八项规定”为中小学生减负

节假日违规补课 校长一律“下课”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6月15日   01 版)

    本报石家庄6月14日电(记者樊江涛 实习生王亚男)从7月1日开始, 河北省中小学校节假日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公办学校校长免职,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从7月1日开始,河北省将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全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课程计划、在校学习时间、家庭作业、违规补课、教辅用书、考试评价、招生和竞赛8个方面出台“八项规定”,为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出明确要求。

    其中“八项规定”第四项“严格禁止违规补课行为”规定——

    坚决禁止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节假日安排做适当调整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审批,书面审批内容必须包含对占用的节假日进行重新调休的安排,以满足学生法定休假时间。凡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法定休假时间的,一律视为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行为。

    该项“规定”还明确,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午休时间等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课程安排的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在校晚自习。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

    记者注意到,为将“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凡是违反“八项规定”第四项中坚决禁止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对学校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同时,根据学校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对公办学校,校长一律作免职处分,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任免的校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免职处分,非教育行政部门任免的校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请主管校长任免的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免职处分;对民办学校,当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年检公告中予以公示。

    对违反“八项规定”其他要求的,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一般期限为一周)改正,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生同一问题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学校校长予以警告处分;对多次违反“八项规定”其他要求的,亦可参照违反第四项中坚决禁止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的处罚办法予以处罚。

    而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意见》指出:一经查实,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今年以来,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频频“出招”。不久前,该省教育厅还下发了《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将逐步建立中小学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

分享到:
两国关系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信息化训练的探路者
共青团:助力青春追梦
节假日违规补课 校长一律“下课”
“天宫”换上硬质地板
浙江温岭:部门预算全公开
警营里有了“茶吧”
99个股东合开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