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生署呼吁市民放弃购买或服用一种标示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因为其可能含有多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香港卫生署接获医院管理局通报的一宗涉及一名41岁女病人的个案后,即时展开调查并作出以上呼吁。化验结果显示,该种产品含有两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然而,产品说明书中标示的成分“维生素C”、“对乙氨基酚”及“马来酸氯笨那敏”,却并未被验出。初步调查发现,病人系从内地购买该产品。(新华网6月19日)
“维C银翘片”引发的不良反应,国家食药监部门其实早就有过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的分析显示,从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有关“维C银翘片”的病例报告数共计1885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共计48例,约占所有报告的2.55%,无死亡报告。为此,原国家食药监局在2010年曾通报,称该药品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问题,“虽其药品不良反应多为化学成分已知的不良反应,但公众甚至医务工作者可能会忽视其含有的化学成分,由此可能带来额外的安全风险”。
换言之,“维C银翘片”存在安全性问题早就被发现了,只不过香港卫生署作出的是“忠告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的警示,而我们过去只是“建议生产企业完善产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增加相关安全性信息”等。对比内地之前的信息通报,香港卫生署的化验结果让人震惊之处在于:原来说明书中标示的主要成分“维生素C”、“对乙氨基酚”及“马来酸氯笨那敏”,竟未被验出;检出的却是“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这两种说明书中未标示且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看来,“维C银翘片”已与假药无异。如果查验属实,无良药企必须受到严惩。
药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不只是商家发财的手段,因此出现这样“真”的“假药”,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问题是,为什么“维C银翘片”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在香港被发现和被警示?这个药并未在香港市场上销售,只是一个香港病人从内地购买了该药品并带回香港而已。这起事件最让人感动之处,也正在这里:香港卫生署对“维C银翘片”的调查,只是缘起于一桩个案,而且药品不是在香港市场购买,只是从内地带入,按照我们某些相关部门的工作逻辑,完全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香港卫生署不仅进行了深入调查,还“大张旗鼓”地向全体市民做出了消费警示。
比起问题药品本身,香港卫生部门这种“不放过任何个案”的负责态度,其实才更令人钦佩,也尤其值得内地监管同行学习。“拯救一个人,就是拯救全世界。”这句电影《辛德勒的名单》里的著名台词,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最合适不过。唯有监管者时刻保持对个案的高度重视,问题药品、问题食品才能丧失藏身之处,更多消费者才不至于继续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