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菁莹)为帮助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从6月3日开始,江西省综治委预防办、团江西省委、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援助计划”。
此次计划援助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指的是“因离异、丧偶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由父亲或母亲独自抚育的未成年人”。据民政部门统计,近年来,江西省每年有6万多对夫妇离婚,其中约70%有子女,产生约3万名单亲未成年人。抽样调查显示,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中约2-3%为单亲家庭子女。而绝大多数单亲家庭生存状况不佳,单亲父母亲为了寻求生计外出务工往往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孩子,而是交给长辈或他人看管。由于家庭的缺损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更容易出现性格缺陷,通常表现为孤僻、内向、任性等性格弱点,会感到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这些孩子也更容易沾染不良习气,如:抽烟、赌博、打架斗殴、过早恋爱、寻衅闹事等,更为严重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江西省未管所统计,来自单亲家庭的未成年犯人占在押未成年犯的16.87%。
6月3日,江西省综治委预防、团省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关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单亲家庭未成年援助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援助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积极参与。《通知》特别强调,开展援助时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避免好心办坏事。
在“援助计划”的实施框架中,学校、政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村委会、社区干部都是该计划的执行主体,该计划还鼓励非政府组织(NGO组织)参与合作。
《通知》要求各地以团委为主办单位,以学校老师、社区干部为主要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档案,并于每年的4月1日和10月1日前上报至团市委权益部;广泛开展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弥补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的缺失;开展救助行动,为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解决现实困难;对已有不良行为甚至涉案涉罪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要做好重点教育挽救工作;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