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得到批准,很意外。”7月2日7时多,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门口领取旁听证时,日本广播协会(NHK)上海分局局长奥谷龙太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几天前,他们根据湖南省高院的提示提出了申请,6月30日那天收到了准许旁听的通知。而且,他们获得的不是一张旁听证,而是3张。日本广播协会是获准旁听的35家媒体中获得旁听证第二多的媒体。
奥谷龙太说,此前,他获准旁听的案件,大多跟日本有关,比如日本企业在华的经济纠纷等,“没想到这次这么开放”。
事实上,湖南省高院的开放姿态,在6月26日就得到了展现。这一天,湖南省高院发微博称,该院受理的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为满足公众对案件审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开放50名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庭审。”该微博同时还公布了报名方式。
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岳在微博上评论称:“名额不少,庭审公开,这次给省高院加个分。”新快报记者刘虎也在微博上表示“支持这样的公开透明”。
许多记者除了奔走相告外,也及时地根据湖南省高院的要求,传真了单位公函、记者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参加庭审。
本报记者也报了名,然而,到6月28日晚仍未收到任何回复。本报记者在微博上询问湖南省高院是否收到传真,什么时候能确定名单,湖南省高院微博管理员很快回复称:“名单明天确定,我们工作人员会电话一一通知的。”
6月30日,当湖南省高院在微博上公布获得旁听资格的50名记者名单时,还是让很多人惊讶了。有网友留言说:“竟然还有NHK。”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兴则评论称:“个人认为这是可喜的进步。”
还有媒体记者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刚入职,没有记者证,但跟湖南省高院沟通后,报名仍然有效,获得了旁听资格。
由于湖南省高院事先已告知“不得携带录音、录像、摄影设备入场,庭审影像资料由湖南高院提供”,所以记者们都在安检时将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寄存,然后通过安检。
审判庭设在湖南省高院审判大楼第二审判庭,该庭为阶梯状布局,目测旁听席在300个左右。除媒体记者外,湖南省高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旁听,湖南省高院在官方微博上公布的旁听者有200余人。
在庭审中,法庭还进行了同步实时录音、录像,并通过数字法庭多媒体系统进行证据展示。
这一开放程度,跟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一审时有了很大变化。该案一审是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也吸引了10多家媒体采访。
据本报记者亲历,开庭前一天,永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将记者的记者证、身份证收集登记,并承诺第二天可以旁听,然而,第二天开庭前,部分记者却被临时告知旁听席不够,只有少数记者可旁听。结果,参加旁听的记者发现,这次庭审选的是一个只有几十个旁听席的法庭。
在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交的“行政上诉状”中,就提出了一审程序违法,并将“限制社会群众旁听”作为理由之一,其中就包含了限制记者旁听的现象,并表示:“限制旁听,和公开审判原则是抵触的。”
唐慧的委托代理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跟一审相比,二审的公开透明度高多了,“湖南省高院在微博上公布记者名单后,我一看,各个层次的都有,既有中央级媒体,也有地方媒体;既有党报党刊,也有市场化媒体;还有港媒和外媒。开放是好事情,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全国法院向湖南省高院学习”。
2009年12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要求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对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果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
然而,就本报记者近几年参与的司法报道情况来看,记者旁听难的问题仍未得到缓解。
今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任院长周强在与媒体的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来看,庭审公开是公众期待方向。他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法院庭审应全部公开。他还特别强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唐慧的另一位委托代理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说,对于司法领域而言,媒体监督是众多监督方式中传播速度最快、影响范围最广的监督方式之一,在推进司法公正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机关理应做到公开透明,积极接受媒体监督,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从而能更好地促进公正审判,防止司法权的滥用”。
浦志强对这次庭审开放也表示了肯定:“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将这种公开常态化,尤其对重点案件不要自我设限,公开的社会效果会更好。”
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核对庭审笔录花了两个多小时,众多媒体一直在审判大楼门外等候采访。其间,湖南省高院工作人员提供了饮用水,并在随后提供了庭审视频,不过时长只有3分多钟,且只有画面没有声音,这让电视媒体记者觉得有些遗憾。
本报长沙7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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