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税收征管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会上,原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俞光远的一句话,让与会人员颇为尴尬。俞光远说,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怎么依法征税,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现在我们是依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性的任务来征税,而不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税率,来依法征税。(《21世纪经济报道》7月3日)
皇粮国税,天经地义。公众冀望税少点、公共支出能节制些,这是唤醒经济活力、体恤民生冷暖的物质基础。从历史上看,经济文明总是从重税走向轻税,市场越活跃,税费越澄明。有人说,重税主义会磨灭市场活力,而比重税主义更可怕的,则是随意征税,因为它彻底灭绝了市场预期。
寅吃卯粮式的“提前征税”,是税收随意性的最典型代言。早在今年1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就披露了一个悲怆的事实:在钢铁企业处于亏损挣扎之际,令人诧异的是,钢铁行业上演了电影《让子弹飞》中的“鹅城事件”——大中型钢企在2012年,就被提前征收2013年甚至2014年的税收。眼下,6月已经结束,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长6.6%,同比回落6.1个百分点,其中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长6.9%,同比回落2.5个百分点。6.9%的增长与年初预算安排的8.5%的增幅相比,差距不小,各地税务系统所面临的“双过半”的压力随之而来。于是,形形色色的“预征税”,已经或明或暗地呼啸而至。
征收“过头税”的事情,去年就闹过笑话,地方上连“支援钓鱼岛”的理由都搬出来过。依法征税的理性,在实践中沦为笑谈。税收过于随意,危害在于三个层面:一是强化了政府对经济予取予夺的主导能力,使得政府兼演了微观经纪人的角色,一旦发现自身利益受损或减少,就可能习惯性地动用行政权力为自己谋利,从而深陷“大政府”境地甚至成瘾,难以自拔;二是随意性消弭了税收公平,使得地方部门常拿“税收优惠”当做自由裁量的行政资源,撕毁了市场竞争契约,要么是扶持出一些效率低下、大而无当的怪胎,要么是将有潜力、有市场的企业扼杀在萌芽状态里。此外,还出现一种怪现象:年成好的时候,税务机关不会“应收尽收”,预留了“弹性空间”;一旦年成不好,真来清查某个企业,加上滞纳部分,往往是巨额欠款,足以让该企业关张。这是不少企业对随意征税深感不安的根源。
更重要的是,这种征税的随意性,使得纳税人对税收缺乏起码的认同与敬畏。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民调显示:83.4%的人感觉作为纳税人“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39.0%的纳税人很焦虑,表示很想行使监督权利,但不知道怎么办;12.3%的受访者对纳税人的权益比较了解,其余87.7%的人则处于“完全不知道”和“知道一点点”的状态;80%的人从来没行使过纳税人的任何一项权利。结果,本来可以成为官民之间良性互动最佳通道的征税程序,反而成为衍生出诸多矛盾的罅隙。
依法征税不仅是对法与税的敬畏,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公共管理的稳定与谦抑本性,也是有限政府的核心与灵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专家学者、代表委员多次建言,说“最应规范的政府权力就是征税权”、“必须把征税权收归全国人大”等。是的,按指标征税的历史是该结束了,但愿《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能及时纾解这一症结,让法治化的税收,真正成为倒逼公共改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