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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司法公开和公正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

吴杭民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7月04日   02 版)

    据7月3日《新闻晨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已开始实施,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日前,一批裁判文书首次在此网站集中公布。

    早在几年前,很多地方法院就开始把一些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发布在互联网上了。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专网公开判决书,可谓裁判文书上网的新进程。

    显然,裁判文书上网是监督司法公正、扩大司法透明度最能“看得见”的有效抓手,正如有学者所认为的,公开判决书可以遏制司法腐败。审判权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才能遏制腐败,防止不公,实现公正,而司法神秘主义和孤立主义,只会戕害司法公正,损害民众利益。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司法监督。

    正义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到,司法愈神秘,公平则愈难寻。法院一向被人们认为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最后一个堡垒,一份份庄严而神圣的判决书,正是正义和公平的集中体现。如果人们梦寐以求的正义和公平在这最后一道关口还被人为神秘化和孤立了,就算有正义和公平,人们也看不见、摸不着。更何况,在司法神秘主义的笼罩下,贪婪、丑陋、权钱交易和枉法徇私,才有了滋生的温床。但凡有司法不公和徇私枉法,其背后的猫儿腻基本如出一辙,而判决书,无非是这些不公的最终暴露。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对于法院裁判文书,应该以更挑剔的眼光来审视和反省。在法院裁判文书的公开方面,自然有进步,但如果是选择性公开,甚至是刻意回避那些有争议的热点案件,那样的公开,也是有限的和不透明的。正如媒体报道,各地法院上网公开的判决大多是经过挑选的,一些有争议的案件的判决并没有公开。比如,被称为“京城四少”之一的王铄,曾因私藏枪支而被判刑,之后有北京市民要求公开判决书,但一直没有公开。而那些有争议的热点案件的裁判文书是否及时公开,恰恰考验着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真假及水准。如果这些案件不公开、不透明,对司法的质疑和猜忌更会接踵而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上任后,数次表态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深化司法公开,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力推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切实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环节的公开,建设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三大平台,这让我们对司法破除神秘主义、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了更多期待。

    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入,各地法院裁判文书上网也应该与时俱进,首要的是像最高法那样杜绝选择性公开,除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的案件,法律规定要公开的,都应该全部公开。正如最高法有关负责人所指出的,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应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应该覆盖到所有案件,而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和文书质量高低进行取舍和选择性公开。这是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步骤,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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