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11日的温度最高达到37摄氏度。而身处非沿海城市的南京人除了去游泳池消暑,今年在南京高淳区即将开放的“固城湖沙滩浴场”,或许也给市民提供了另一个选择:尽管不少高淳区的居民对这个沙滩浴场,或多或少都有些意见。(中国广播网7月11日)
原来,固城湖是高淳区最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维持着全区七成以上的饮用水和超过八成的农田灌溉用水,可以说是40多万高淳人的“生命湖”。如不少当地人表示,“跟避暑比起来,喝水才是头等大事”。
确实,水源就是生命之源,水源地的保护事关广大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水源保护与游泳消暑孰轻孰重,在常人看来,显然不存在分歧。而且,消暑的选择有多种,并非只能去沙滩浴场。为什么高淳区一定要选择在水源地建浴场呢?
该区住建局提供的理由听来十分不靠谱。据称,固城湖往年就有人游泳,“沙滩浴场只是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固定区域,不会加重污染”。“如果我们不建这个浴场,照样有人要下去游泳”。往年总是有人在水源地游泳,凸显的是管理的缺位,怎能成为现在可以建浴场的依据?对于水源地的污染,本来就应该零容忍,岂能满足于“不会加重”?
实际上,在水源地建浴场,本身就是违法之举,无论是《环境保护法》、《水法》,还是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可能对水质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依法查处。
而且,2005年3月实施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已将固城湖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根据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保护范围内从事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活动”。《高淳区“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也有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将固城湖建成省级规范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尽管当地居民有意见,主管部门反对,这片沙滩浴场也被明确定性为“违法建设”,而且,建设沙滩浴场所需的手续、行政许可等也仍未获批,但这些都不妨碍高淳区住建局强行闯关顶风而上。即将开放的“固城湖沙滩浴场”如果顺利开放,只能说明在部门利益与环境保护的角力中,前者又一次占据上风。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