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改上动作频频的深圳近日又出亮点,据深圳市卫生与人口委员会透露,《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已经上报广东省卫生厅,如果该方案获批顺利,深圳医生“自由执业”新政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实施。
深圳是此次广东省医生“自由执业”新试点的首个城市。据该市卫生与人口委员会医政处负责人介绍,与此前的医生执业模式相比,此次报省卫生厅审批的《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有两个突破:一是已在深注册的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只要在深圳市卫人委指定的网站简单备案即可,无需经过医疗机构的批准,也不用报市卫人委审批;二是在深圳市范围内,医师多点执业不受执业地点数量的限制。
依据现行《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医生必须同时拥有“医生资格证”和“医生职业注册证”方可合法执业,这也意味着,每个医生都必须属于某个合法医疗机构,医师自由流动的机会由此被剥夺。
此前,业界对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已呼吁多年,希望促进医师这一关键性的医疗资源市场化配置,通过人才资源的流动和有效利用,缓解民营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紧缺和医疗技术薄弱的问题,同时促进医务人员通过正常市场行为增加自身收入。
从2010年1月1日起,广东省开始试行医师多点执业,规定凡是具有副高职称且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最多3个执业地点,多点执业。不过,试点工作并未得到深圳医生的积极响应。截至去年12月,3年试点期内,从市卫生与人口委员会申请获批多点执业的医师只有36人。其中来自公立医院的医生只有14人。
试点工作之所以难推进,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根据试点方案,符合条件的医师申请到另一个医院进行多点执业,必须经过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批准。
“需要院长批准,这一条就让医生多点执业的愿望成了泡影,因为没有哪个院长愿意把自己的优秀人才和技术力量无偿送给其他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一位科室主任对本报记者分析说,在他看来,医院不支持医生外出执业也在情理之中,医院投入了大量资源为医生的发展和提升创造条件,还要支付医生的工资奖金福利,而其他医院什么都不用负担,就能坐享宝贵的医师资源,显然是不合适的。
此外,以这位医生所在的深圳市儿童医院为例,该院的门诊设计量是日均2000人次,实际日接诊人次常常达到五六千人次,医务人员都在超负荷工作,根本无暇分身外出执业。
深圳此次试点医师多点执业的消息传出后,有评论认为,新方案步子迈得大,打破了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对医师资源的垄断,实现了从“多点执业”到“自由执业”阶段性的跨越。
对这一观点,深圳一家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并不完全认同。在他看来,医师实现自由执业一个关键的前提是,医生要摆脱对事业单位的依附关系,成为自由执业者。然而,在现行体制下,作为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集中了教学、科研的优质资源,医生的各种保险和福利待遇都由医院负责,甚至退休工资等也依靠医院发放。医生如果选择自由执业,相当于要放弃事业单位的身份,多数医师是不想迈出这一步的。
这位负责人认为,如果没有医生群体的积极参与,多点执业的试点前景并不乐观。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只需要在深圳市卫人委指定的网站备案即可,无须经过医疗机构的批准,这条新规显然让医生多点执业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深圳一家民营医院的一位副主任医师告诉本报记者,新的试点方案想要实施,仍需出台一些配套的细化方案。比如,多点执业虽无需院长批准,但医师多点执业的信息在深圳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备案,医院会很容易知道你在别的地方执业,如果院方不希望你外出执业,就会用考勤、评职称、发奖金等很多办法加以限制。
“如果院方不是发自内心的同意和支持,恐怕没有多少医生愿意和院长对着干”。她说。
此外,在公立医院人满为患,医师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下,鼓励医生外出执业,会不会影响该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也成为部分医院负责人担心的问题。对此,深圳市卫生与人口委员会医政处负责人表示,确保诊治水平不下降是新政出台的底线,在试点过程中,还将根据评估对政策作相应调整。
更大的风险是如何处理多点执业中发生的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按照目前的医疗体制,医疗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医生作为“单位人”,附属于医疗机构,当医生在本院出现医疗事故的时候,由医院埋单。但是,当医生离开体制,进行多点执业后,其身份由“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
对此,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多点医师执业一旦出现事故,应由当事人和当事医院负责,由法律裁判,而不再由医生的单位来负责。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上报《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的同时,深圳市卫生与人口委员会已要求各大公立医院9月前上交各自的细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