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阳市繁华的解放路上,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与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同在一栋大楼内办公。
本报记者 洪克非摄
“衡阳市每一栋楼的房屋检测他们(协会)都要抽取利润,巨额的费用不知道流向了何处?”2013年7月18日,湖南省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以下简称“衡质协”)的两个会员单位负责人举报称,自2011年衡质协成立以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这一行业发生了巨变。靠着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将行政权力非法“让渡”,实现了对该行业的控制和市场的垄断。协会利用“隐性”权力,成为从企业非法敛财的工具……
协会成立的初衷是规范市场秩序
不为一般市民所知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其实有着重要的作用。
衡阳当地一位在建筑行业从业10多年的公司负责人说,一栋楼房的建设,施工单位从建设工程的基桩施工开始,到建设工程的结构实体、预制构件等环节,都需要对原材料和已建造的部分进行各类检测,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合格。这些事项在如今都是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到市场上雇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检验。其中的一些环节,质监站还要派人到现场监督。在各个环节都验收合格以及质监站最后进行竣工验收后,才能发放房产证。
据他所知,衡阳市内具有资质的大小检测机构有数十家,而如何选择,除了资质外,施工单位考虑最多的是价格。2011年下半年开始,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数十家检测机构开始“抱团”,迅速成立起行业协会。
衡阳市住建局发给记者的一份《说明》指出,2011年7月,衡质协由坐落在衡阳市城区范围内的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6家检测机构共同发起,是经衡阳市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一个中介民间组织。“目的是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衡阳市质监站副站长、衡质协会长刘科国对协会成立的背景解释为,当时行业秩序混乱,一些检测机构乱价,有的甚至是在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基础上打三四折抢生意,导致一些检测机构偷工减料,检测报告存在虚假信息。这些引起了市局的重视,因此才有了发起协会之事。
2011年8月9日和8月17日,该协会顺利地得到了衡阳市住建局和民政局批准。
资料显示,2011年9月5日,衡质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当时拥有32名会员,19名理事单位。衡阳市质监站站长龙馨华就任名誉会长,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刘科国任会长。
举报人士称,当初他们以为是衡阳市质监站下属的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联合衡阳市吉隆城建检测有限公司、衡阳市亚柏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等几家大型检测机构,意图垄断当地检测市场而设局。但随着协会成立履职,他们才发现背后的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借用”行政权力进行管控
许多会员单位发现,原来他们从市场自由接洽业务的权利逐渐消失了。
协会规定,在窗口受理委托并搜集资料后,协会技术部负责编制检测方案,并组织评价、论证。协会下设的经营服务部,开始“积极”协助委托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指导会员单位经营管理。
为了“避免”会员单位对“指导会员单位经营管理”这一概念模糊不清,该协会下发的2011年第2号文《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经营服务实施办法》第11条明确规定:“先由协会经营部门工作人员通知会员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也就是说,像与建设单位商谈业务这样“复杂而具体的活”,行业协会都一并包揽,基本没有会员单位“什么事”了。甚至价格,协会也“帮忙”拟定。 衡质协《经营服务实施办法》规定,一般会员单位接下的业务,价格不低于省市物价部门发布的收费标准8折。特批的优惠项目,须经(衡阳市住建局)主管局长或质监站站长批示,再经协会会长签字确认,方可低于8折标准签订检测合同。
对于有实力的建设项目或会员单位,上述政策也可以因领导的指示调整:“领导有明确折扣比例时,按照批示折扣率执行。如果领导没有明确批示折扣率时,优惠折扣率不得低于7折。”
如梦初醒的一些检测机构方才发现进入困局,然而此时他们已无法自拔。 衡质协颁发的《检测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质监站负责本地区检测项目备案管理工作,衡质协负责检测项目备案工作的“具体实施”。
该协会下发的《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各会员单位受理各类专项检测业务签订的《检测合同》经协会登记后,由协会秘书处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认可后,方可承接检测项目。而各个会员单位编制的各类专项检测业务的《检测方案》,经过协会组织评审后,也要由秘书处呈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校准后,方可开展检测活动。
举报人士说,这样的规定体现了衡阳市质监站的权力意志,如果反抗,他们的检测项目肯定无法通过备案,也就等于白干,还要接受处罚。
湖南南华大学一位教授和多家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向记者指出,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方案、检测合同备案,不予收费。在1个工作日完成。
其服务程序规定为:质监站质量监督科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受理检测机构的申请材料,依照法律法规、检测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科室负责人即可。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衡质协的上述作法其实是将原来政府公示的检测备案变成了协会备案,其行业管理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行政管理。通过“借用”行政权力,强化对协会的会员单位的控制,实际上已形成了非法的垄断和管控。
协会一年利润高达千万
近日,衡质协原会长刘科国回答了上述质疑。他说,对会员单位签约实施“定价”,符合湖南省建设厅相关文件中对“严禁恶意压价,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格或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定价的70%承接检测业务”的要求。考虑到一下子恢复到100%,企业接受不了,所以定成8折。
至于协会文件规定,检测业务由协会经营服务人员先行洽谈之事,刘的说法是,协会里面有些工作人员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因此考虑让他们做些衔接和服务工作。比如帮会员单位联系好业务员等。
他透露,这样安排的一个原因是为了照顾企业的“业务不平衡”而实行计划调控。“像有的检测机构任务多忙不赢,就别谈(业务)了,让点给其他机构做。”
刘科国指出,很多会员单位都说协会这样的“用心”是好的,但实际上操作太复杂,因此也就没有执行下去。
他说,之所以在颁发的《检测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负责检测项目备案工作的具体实施,是因成立协会时困难大,考虑到还是得依靠住建局和质监站。因此,质监站在协会有一个派驻机构,检查各个会员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然而,刘的上述解释在举报人士眼中又是另外一番图景。
他们告知,衡质协不仅管控价格、管控市场,甚至还开全国行业协会管理之先河,伸手到企业的利润分配。为了达到目的,赚取财富,不惜大幅提高价格,影响建筑市场。
一份自2013年1月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本控制表》显示,对于建设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门窗及玻璃检测”、“室内环境监测”、“水电检测”等项目,该协会都对收费价格、成本标准(含税)、利润留成有着清晰要求。
以“地基与基础”检测中的“低应变”为例,每根的收费规定为260元,而其成本仅80元。而剩下180元/每根的利润部分,该协会规定按照五六折、七八折不等扣除到协会里留存。至于各会员单位需要分配多少比例的利润,则多看关系而定。
或是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衡阳市质监站人员熊安国被安排到协会担任财务总监。
这些规定让许多会员恼火。有知情人透露,在协会2012年年底的一次通报上,一年获取的利润高达千万元。
记者发现,比照该协会成立之初时设定的《衡阳市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预收标准》,该协会2013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中,很多项检测费用都迅速上升。“低应变”检测,2011年每根208元,现今每根260元;埋管法超声波原来每个剖面400元,现在是500元;钻芯法以前是每米280元,如今是350元。
对比两个收费标准,基本上各项收费都有10%~20%以上增长。当地一位知情律师指出,按照衡质协规定的收费标准,很多检测项目的利润高达100%~200%,即便是企业“违规”打折到四五折,仍有获利空间。他不明白为何湖南省、市住建部门会认为打折的竞争就是乱价,而对行业协会如此侵吞企业利润却置若罔闻。
刘科国承认协会确实参与检测机构利润分配,但他说,这些留存是行业利润,是大家的财产。“有些企业一年到头拿不到一点活,他们也有资质,也要养人。这些钱就是用来照顾弱者的。”
对于举报人所述协会名誉会长、会长染指的指控,刘表示,愿以党性担保,自己和领导们没有在协会拿过一分钱。但对这笔款项的多少及去向,他没有作说明。
有关人士称,检测中心很多人要养活
可是,刘的“照顾弱者说”却不为举报人所认可。
他们透露,2012年9月,在衡阳市质监站4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执法调度会,其后形成的会议纪要规定:“所有违法建设项目或已经下达停工的项目,其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该类项目的质量检测单位由市站指定为市检测中心,已经委托检测单位检测的项目由市站指定市检测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比对检测,且检测费用不予优惠。”
举报人说,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其实是衡阳市质监站的“崽”,当时的检测中心主任就是刘科国,里面养了上百人,很多是领导干部的亲戚,靠着成立的协会不劳而获。协会的办公费用、监督监管事务成本(包括招待)等都在此开支。同时,质监站还利用行政权力将一些大的工程项目直接划拨给检测中心,全然不顾其他弱势单位的死活。这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他们指出,对此类行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中也有明确规定:不准介绍或者指定分包施工队伍和检测试验单位。
据悉,湖南省建设厅曾对全省14个市州、14个县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存在指定检测机构承接工程项目检测业务的现象,并就此进行了查处。
该人士出具的另一份材料显示,2011年5月26日,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给质监站打报告,2009年以来签了一大批检测总包和基础单项的合同,有57个总包项目、86个基础和主体单专检测项目的基础和主体检测未能全部检测完毕……为减轻中心的经营成本压力,维护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特申请对这143个项目免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专项比对检测。
记者在工商部门获悉,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注册资金320万元,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设备安装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其经营方式为检测、服务。
对于这两个质疑,刘科国道出“苦衷”:质监站下属的衡阳市检测中心有很多人要养活,局里一些子弟学了相关专业但没有能就业的照顾了一些进来,压力很大,所以才会将那些违法建设项目或者停工的项目交给他们检测。这些数量并不多,“仅为衡阳市年度检测业务10%左右”,而当年那143个项目的免于比对之事,也是基于同样原因。
前述知情律师质疑,衡阳市质监站此举违背了2003年湖南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其下属的检测机构没有与监督部门脱钩。“爸爸在这边管理,儿子在那边拉业务,这种方式,行吗?”
外界的众多质疑并没有影响衡质协的“健康发展”。
衡阳市住建局发来的资料显示:湖南省有关部门还将该协会的先进管理经验推荐到湖南省质安协会检测专业委员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株洲、湘潭、娄底等多个地市级质量监督机构领导及检测机构代表前来参观和学习。
2013年5月,衡质协进行了改选。其负责人和部分理事单位作了更换。
前述接受记者采访的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各类行业协会都层出不穷,很多都是以行业垄断、价格控制为目的而存在。比如一些地方砂卵石协会等,一旦成立则价格暴涨。虽然对检测行业的情况不太了解,但近年来检测费用不断上升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些费用都是要摊进老百姓买房的价格里面的。
南华大学一法学教授就此案指出,作为某一类企业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不能以牟利或者变相牟利为目的,不能以协会来限制竞争,更不能利用协会进行市场垄断。尤其协会被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部门控制时,非常容易形成行政垄断,不仅会破坏市场秩序,也容易滋生腐败。
本报长沙7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