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矛盾更趋突出。一些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这些县政府牵头成立“税收领导小组”,要求税务机关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甚至动员乡镇干部代征税款。
所谓过头税,要么是预收一年甚至几年后的税收;要么是巧立名目、加重当年的税收。为什么会产生“过头税”?为什么前些年“过头税”并不多见,而近两年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过头税”是经济下行阶段的产物,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30年,在最近20年的增长中,财政和税收收入增长幅度远远高于GDP的增速。
2011年我国GDP增长9.2%,财政收入增长24.8%;2006年至2010年,中国GDP年均增长11.2%,同期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1.3%;1994年到2003年,全国GDP只增长了150%,而财政收入却增加了316%。
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6.9%,首次低于GDP7.7%增速。在2012年,财政收入增速也一直呈下降趋势,财政收入的下降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压力。一位税务干部告诉笔者,近两年,每逢地方“两会”开完之后,市长第一站就是去税务局调研,而且一年要来好多次,前几年这种情况很罕见。为了保住地方财政收入,政府给税务部门很大的压力,而税务部门又将压力转移到企业。
企业可以不交“过头税”吗?答案是不行。
税务系统干部告诉笔者,税务部门首先会跟企业协商,预交明后年的税收。但“过头税”的征收危害是巨大的。首先“过头税”侵害了税收法律尊严和税收部门的形象。不管是《税收征管法》还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门规章,都没有授权税务部门征收“过头税”,征收“过头税”是彻彻底底的违规违法行为。
其次,“过头税”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过头税”是寅吃卯粮,这届政府拿钱,下届政府还债,给企业家一个坏的预期。在税收重压之下,很多企业家变卖企业,或者移民,或者加入投资炒房行业,这会进一步打击实体经济。
中央曾经三令五申不许征收“过头税”,为什么收效甚微呢?
在每年地方政府的计划里,已经预先给财政收入增长定了指标,不管经济形势好坏,财政税收增长幅度必须雷打不动。这也是地方政府考核税务局长的一个硬指标,谁完不成任务,谁就得下台,所以税务局长才玩儿命去征“过头税”。
改变“过头税”的现状,还得从根子上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以GDP和财政收入为唯一考核指标的干部评价体系。
经济不可能永远高速增长,财政收入也是如此。政府部门要学会过“苦日子”,压缩三公经费,把纳税人的钱用到刀刃上。十八大后中央转作风八项规定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公款吃喝减少,政府楼堂馆所扩建也得到遏制。
另一方面,减免税收增加经济活力,藏富于民。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整体上减轻了企业负担,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营业税,继续保持对网店暂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