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图片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欢迎关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官方微信平台

二维码

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记者求证

山西晋中回应“带病提拔”副县长

实习生 乔楠 本报记者 李丽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8月16日   03 版)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副县长南宏被质疑履历造假,当地组织部门被指涉嫌提拔“带病干部”。

    灵石县政府网站公布的南宏履历载明,“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灵石县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灵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在南宏履职于灵石县两渡镇期间,2002年11月10日,该镇太西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3人受伤。2003年7月2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出事故处理决定。同年8月30日,山西省政府对“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矿业秩序整顿领导组副组长南宏,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就是说,当年7月已经被处分的南宏,直至10月还在担任原职。并且,在3个月后,被任命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8月14日,晋中市组织部王一兵科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信息属实,但这些都是合乎规定的,并不存在违规提拔问题。

    王一兵说:“对一名行政干部进行处分,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从上至下逐级落实。”王一兵表示,南宏当时任两渡镇的党委副书记、镇长,属于灵石县管理的干部。给南宏的处分决定经过层层审批,“到了2003年9月15日,灵石县纪委才做出了撤销南宏同志两渡镇镇长、免去两渡镇党委副书记的决定。最终的处分日期应以其管理部门即灵石县纪委的决定为准。”

    王一兵承认,“按照官方规定,南宏简历上任职时间应该是到9月,到10月是不准确的”。

    至于从“两渡镇的党委副书记、镇长”到“灵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一兵解释称,这是降职安排。南宏之前任镇长,是正科级干部,后来到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变成了副科级干部。“这是根据中央和山西省纪委2003年的相关文件来安排的。南宏受到了撤职处分,因此行政监察期间,为其安排的职务级别低于原职级别,降了一级。”王一兵说。

    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2003年,山西省纪委发布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监察对象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

分享到:
博物馆和孩子,谁拒绝了谁
中科院斥资亿元支持近千名优秀青年
孕妇超重或增加下一代早死风险
任何救灾物资都弥足珍贵
城管的“温柔”网民不懂
山西晋中回应“带病提拔”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