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的房子一片狼藉,还没有被清除。
被拆迁的但家湾的村民但十(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了一个被不少村民用手机拍下来的场景:2012年12月底,在但家湾,“村、管委会的领导、拆迁公司、派出所和‘牛打鬼’(指社会流散人员——记者注)300多个人,里面有200个武装整齐,手里拿着盾牌和警棍,还有灭火器,用扩音器向村民喊话,要拆房子。”
在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启动后不久,咸宁市政府抽调人手,于2010年9月组成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土地征用、苗木补偿和拆迁补偿安置等等。当年12月,组建4个协调专班,共36名成员,对应相关村组,进行动迁工作。
咸宁政府网发布信息称低碳示范区在动迁模式方面有创新,“先建新村后动迁,或不动迁进行保护性改造,尽量保存原生村落的风貌和生活形态,使其成为示范区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底蕴,统筹解决改善民生、农民生活、交通、医疗、教育、就业等问题。”
然而,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事实远非如此祥和。
“几个人把我爸往小车上一架,然后把房子拆了”
2011年下半年,拆迁与征地全面进行,官方制定了《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此基础上,管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房屋拆迁共分两期,第一期范围主要涉及刘家桥村的5个组和南川村6个组,这些组的近280多户村民需要整体搬迁;拆迁房屋面积8.7万平方米,主要靠村民自拆。
被拆迁的一村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协议是一家一户签的,拆迁没有进行全体表决。到目前为止,南川村23组但家湾尚有10余户村民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房子已经拆了,“是副书记带人来拆的”。刘家桥村同样如此。
“谈拢的签了协议的有的是自拆,但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拆。没谈拢的都是政府来强行拆的。”但家湾的村民但十说,“房子倒的时候我不知道,早上8点多,当时我们家里一个人都没有,都干活去了”。
但十听到消息后赶回家,并第一时间报警,“警察来看了一下,说调查,就没有下文了,说不知道房子谁拆的,没人承认”。
但九(化名)家被拆房的时候仅他父亲一人在家,“几个人把我爸往小车上一架,然后把房子拆了”。
刘家桥村的居民刘二(化名)说,镇政府和村委会出钱雇相关人员拆房,每次拆房都武装齐备、成群出动,村民们说来的人大部分是“牛打鬼”。
和刘二同村的宋齐(化名),家里有一栋234平方米的两层新房,一栋120平方米的祖传老平房。“他们找的评估公司给新房评估了13万元,老房子1万多元,2008年建的时候我花了25万多元。我没有谈妥,他们就把房子强拆了。”
他的两栋房子是先后拆的,去年先拆了新房。同期拆的有附近好几户人家。“去年快过年的时候他们来强拆,100多人突然袭击,你要反抗他就用棍子把你按在地上打。”同村的刘三告诉记者,他家人被打得左腿骨折,躺在医院里过了个年。
3月29日早晨6:30,宋齐的祖传老屋也被拆,宋和母亲反抗,均被打伤。
刘二所在的组有20多户人,2012年9月开始拆,除了宗祠,其他的房子已经悉数拆塌,“他们不敢拆宗祠,里面有菩萨”。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一份告知书,送单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书中称,“经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积极支持、配合、参与项目建设对阻碍项目建设的个人和行为委托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进行严厉打击。鉴于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限你户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配合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否则将依据村规民约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管委会否认强拆,称群众基本上比较满意
“我们是按照国有土地的拆迁程序,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是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来的,但我们还是按照国有土地,先公示,然后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完了再复核,然后根据评估报告我们再和各家各户去谈。”管委会副主任董宏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群众基本上还是比较满意的”。
董宏亮所指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起公布施行。依据该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评估公司由管委会选定,最终在几家评估公司里确定了一家武汉的评估公司。董宏亮未向记者透露该评估公司的具体名称,村民则均表示不知评估公司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拆迁工作做的挺艰难的,现在政府要强拆老百姓的房子也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我们基本上都是靠协商。”董宏亮补充道。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强拆一事咨询了管委会部分负责人,他们均否认了强拆。负责刘家桥村拆迁的管委会副书记廖国强说,这是“没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