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修全认为,在禄马来酒店执行纠纷案件中,李瑛及相关抵押权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均没有过错。相关法院在执行回转过程中无视他们的权利是违法的。
在4位专家看来,海岛公司长达十年拒付拍卖余款,已构成严重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沙区法院却认可此次拍卖继续有效,于法无据;三亚两部门执行广西高院要求将禄马来酒店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至李瑛名下没有过错,沙区法院对两局的两次罚款于法无据,应予撤销;南宁中院查封禄马来酒店后,沙区法院再次查封,违反了最高院关于禁止重复查封的规定,存在明显过错。广西高院擅自进行二次拍卖,存在过错。最高院执行局在协调过程中也有不利于案件妥善处理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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