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同志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今后除一些特殊事项外,所有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将通过单位内部局域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扬子晚报》9月2日)
江苏规定,在出国前就要公示出访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这是一个大的进步。
要避免出国访问中的腐败,就要建立因公出国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公开透明度。这么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干部能不能出国,可不可以出国,让群众来监督,有助于事先堵住漏洞,减少腐败。二是加大了对出国过程的监督。由于在出国前就公开了干部出国访问的详细信息,可以方便群众监督。
在江苏出台的规定中,我们还看到了要求公开出国经费来源和预算。这尤其值得肯定,因为管住了钱就抓住了关键。这种公开就是要让人民监督那些钱用的合理不合理,有没有不正常的来源等,这也是提高监督效果的有力举措。
当然,加强对公务出国访问的监督,仅公开还不够,还要建立群众举报迅速回应机制。如果公开了,群众发现了问题也举报了,但没有人来受理,或者受理不及时,因公出国信息公示制度的效果就会被削弱。公示期限往往只有几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必须对群众举报线索抓紧时间处理。如果在这段时间对举报的问题不能调查清楚,该如何处理,是继续让被举报者按照原计划出国访问,还是暂停出国访问等,都需要制定处理细则。
出国访问公示可说是一个新事物,在很多地方没有现成经验,如何公示,公示的内容有哪些等等,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