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凯)新学年伊始,上海师范大学2010级学生将进入毕业实习阶段,为保障大四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今年特别为2010级本科生集体购买“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
与校园生活相比,实习环境的风险相对较大。学校、实习单位以及学生家长都很担心:学生在实习场所一旦发生意外,谁来负责?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学生在实习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学生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给学校和实习单位也造成不良影响。为安全起见,在一些风险较大的行业里,实习单位多安排给学生一些以“观摩”为主的实习项目,亲自动手实践的工作就难以参加,实习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大打折扣。
据悉,上海市大学生在学校可以自愿参加上海市高校学生“学程无虑”保险计划,那么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是否可以有实习保险呢?为此,上海师大教务处与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进行了多次探讨、洽谈。最终确定,由学校出资,为即将参加实习的每位学生购买一份“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明确保障大学生在实习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责任,每份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8万元。
据了解,“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上海师大与新华保险共同推出的由学校“埋单”、为大学生在实习场所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提供保障的保险计划,在上海高校内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