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6日电 作为基层一线的人民调解员,30年来,他始终用真诚对待事业、用真情关爱群众、用真心化解难题,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00余件,被群众称为“乡村判官”。
他就是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副镇长、法律服务所所长杨斌圣。
1983年,26岁的杨斌圣退伍后,担任芦溪县宣风镇司法助理员。为尽快熟悉工作,他经常挑灯夜读法律书籍。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他给自己制订“六字方法”、“七不原则”和“八字格言”的“行规”。“六字方法”是指工作时做到快、稳、准、调、实、公,“七不原则”是指不坐卧铺、不住宾馆、不下馆子、不收报酬、不打的、不抽烟、不喝酒,“八字格言”是指严、慎、勤、德、公、廉、实、诚。
2011年3月22日,经医院检查,杨斌圣诊断出患有肺癌。当群众感叹以后再难见到杨斌圣的时候,刚刚结束第二次化疗的杨斌圣就回到了宣风镇,而且顾不上休息就出现在一起纠纷的调解现场。